相信不少凯里人都有过这样的记忆,以前上学的时候,没有手机、游戏机、电脑,最开心的莫过于去学校的小卖部买零食、买饮料。这嘴瘾是过了,但安全问题却让老师和家长无比头疼。
从现在起,家长们可以稍微放宽心了!近日,记者从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获悉,该局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精神指示,已经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中心校、各市直学校,一律不准在校园内开设小吃店。不仅如此,各有关部门也加大了对辖区学校周边餐饮店的管理,最大程度的确保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
“你的健康证给我看看,还有营业执照,都拿来看看!你这个健康证今天最后一天了!赶紧补办!......”“你看你这个三防设施在哪?你餐饮这块都没符合要求,着装,防蚊罩呢?...”近日,洗马河街道联系执法中队、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对凯里九小周边的餐饮店来了个“突击袭击”,对校园周边临时摊贩来了大整治。
“这一次我们是步行过来的,没有开执法车,专门挑临近放学的时间过来,等那些摆摊的摊贩蠢蠢欲动的时候,我们就去依法警告和查处,下发整改书。”洗马河城管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前期的整改,该辖区校园周边的临时摊贩已经大大减少,接下来城管执法中队还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校园外围环境的净化。
此外,作为主责部门,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也出台了相关规定策。“我们这个规定的出台是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来具体实施的,该《规定》明确表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凯里市目前也在积极实行。”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了,
若住的是寄宿制学校,
不能买东西该怎么办?
别着急,《规定》中,
针对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都做了明确说明。
其中:凯里各中小学中的非寄宿制学校一律不准在校园内开设小卖部(小吃店)生活超市,不得安装自动售卖食品设备;凯里各中小学校中的寄宿制学校一律不得在校内开设小吃店,不得开设小卖部、生活超市。若应实际需求必须设立的须按《市教育和科技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小卖部(生活超市)、小吃店招标(拍卖)租賃权及其服务的工作安排的通知》(凯教科发〔2015〕213号)规定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和科技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设;经过批准开设小卖部、生活超市的学校应该依法公开招标引进合法经营者进行经营;学校教职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不得参与学校小卖部,生活超市的承包和经营。
不仅如此,针对这个学校小卖部、生活超市的开设地点还做了严格规定。“对于开设点,规定中明令要求的是不得利用教学楼,综合、实验楼等教学场所,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对于凯里各中小学校小卖部,生活超市可以销售的商品,该《规定》也做出了要求,例如一律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生产日期为剪码的食品、管制刀具、烟、酒、功能性饮料、碳酸饮料、膨化食品、辣条、腌制的食品、火腿培根,烟熏或腊肉制品,方便面,饼干,披萨,面包等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奶茶、图书,教辅资料及超出经营范围的商品,明码标价所售商品不得高于本地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规的实施还明确了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即:今后凯里各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小卖部,生活超市的食品安全、经营服务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卖部、生活超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校内商品与校外商品价格,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出,坚决取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系列的新规实施,只为了“祖国的花朵”们能够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