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新能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城市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及服务收费标准的备案请示》收悉。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15版)》(黔府办发〔2015〕41号)规定:供气行业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属于政府定价。为进一步规范凯里市管道燃气市场经营服务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城市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及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费〔2011〕78号)精神,现就凯里市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及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凯里市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及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附件所列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及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你公司可根据市场供求和经营状况对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下浮。凡未列入附件表内的管道燃气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二、你公司依照本公司业务范围开展服务,用户提供管道燃气相关服务,要遵循自愿原则,应与管道燃气用户(委托人)签订安装服务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当载明服务内容、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等内容。保证供气设施的更新、维护和运行。
三、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在营业大厅收费公示牌上标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价格监督电话12358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凯里市物价局《关于转发黔东南州物价局〈关于规范凯里市管道燃气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凯价通〔2010〕9号)、凯里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凯里市新能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建设维护费标准的通知》(凯价通〔2013〕19号)同时废止。
附件:凯里市管道燃气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附件:
凯里市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及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范围 |
备注 |
一、管道燃气设施设备建设费 | ||||
1、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费 |
元/户 |
2400 |
凯里市居住户 |
一次性收取(含材料、证费),在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再收其它费用。 服务项目:踏勘、设计、管道安装、阀门安装、表具接口安装、验收、带气接通、点火通气。 |
2、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费 |
设计日均用气量×180元/立方米+燃气建设工程的设计预算 |
凯里市非居住户 |
一次性收取(含材料、证费)。 服务项目依照合同约定。 | |
二、服务收费 | ||||
1、零星居民用户户内补安装费 |
元/户 |
230 |
新申请并已缴纳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费的零星用户,安装地点在已开通管道燃气的楼栋内。 |
已含补开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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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用户迁移安装费 |
元/户 |
200 |
原已开通燃气的用户,申请迁移新址,安装地点在已开通管道燃气的楼栋内。 |
已含补开通费用(不得再收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费,新址已交该费的,由贵州燃气集团公司按缴费额清退)。 室内管道安装长度不超过4米,如超出4米,超出部分管道按实际进价加15%的管理费另行收取。 |
3、拆除居民用户户内煤气设施费 |
元/户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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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装居民用户户内煤气设施费 |
元/户 |
150 |
已含拆除费用。 不增加材料。如需增加,超出部分管道按实际进价加15%的管理费另行收取。 | |
5、拆除非居民用户户内煤气设施费 |
元/台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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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改装非居住户户内煤气设施费 |
元/台 |
520 |
已含拆除费用。 不增加材料。如需增加,超出部分管道按实际进价加15%的管理费另行收取。 | |
7、非居民用户封堵开通费 |
元/表 |
200 |
已通气,需暂时停用,启用开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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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居民用户上门服务费 |
元/户 |
20 |
1、二次进场点火(免收材料费);2、更换灶前网、煤气胶管、表前阀(材料费按进价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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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远程智能抄表系统安装费 |
元/户 |
290 |
单元型房屋 |
项目单位自愿选择。由提供安装服务的贵阳鸿源燃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取并保障正常使用。不得再收其它费用。 |
630 |
别墅型房屋 | |||
10、煤气表换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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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煤气表换表费 |
元/户·月 |
2 |
煤气表因非人为原因损坏或满六年使用期,燃气公司负责更换。 |
更换普通煤气表,含材料及安装费。换表费按月收取。 |
元/户 |
170 |
人为原因损坏煤气表,需换表的用户。 |
更换普通煤气表,含材料及安装费。 | |
智能煤气表换表费 |
元/户·月 |
3
|
智能煤气表因非人为原因损坏或满六年使用期,燃气公司负责更换。 |
更换智能煤气表,含材料及安装费。换表费按月收取。 |
元/户 |
240 |
人为原因损坏智能煤气表,需换表的用户。 |
更换智能煤气表,含材料及安装费。 |
注:居民用户是指在凯里市行政区域内,以生活用气为目的,安装管道燃气的凯里市居民、村民、外来人员等。
非居民用户是指在凯里市行政区域内,以生产、经营用气为目的,安装管道燃气的行政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其他社会团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