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1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凯里市民政局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 |
以家庭年人均收入与5316元/人/年农低保标准之间进行差额补助(注:低保标准的1.5倍以内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实施“单人户”保,按照家庭年人均收入与5316元/人/年的1.5倍即7974元/人/年之间进行差额补助) |
户主申请——村(社区)居委会调查初审—— 一榜公示——镇(街道)审核—— 二榜公示——市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黔民发〔2021〕15号)、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4号) |
2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 |
以家庭月人均收入与705元/人/月城低保标准之间进行差额补助(注:低保标准的1.5倍以内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实施“单人户”保,按照家庭月人均收入与705元/人/月的1.5倍即1057.5元/人/月之间进行差额补助) |
户主申请——村(社区)居委会调查初审—— 一榜公示——镇(街道)审核—— 二榜公示——市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黔民发〔2021〕15号)、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4号) |
3 |
分散供养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 |
散居特困供养人员 |
1012.5元/人/月 |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民发〔2021〕8号) |
4 |
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 |
分散供养孤儿 |
12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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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5号) |
5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0元/人/月,年托养补助500元(42元/月);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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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次 |
每月上旬 |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残联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1〕10号) |
6 |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费 |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 |
2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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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黔财社﹝2020﹞28号 |
7 |
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 |
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 |
按照文件中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减掉低保享受数执行,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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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5号) |
8 |
孤儿助学金 |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
在校就读期间,100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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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一次 |
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 |
《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19〕91号) |
9 |
百岁老人生活补助 |
百岁老人 |
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200元/人/月 |
户主申请——村(社区)居委会调查初审——镇(街道)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批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百岁老人生活补贴省级补助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