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好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促进耕地的有效保护,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达到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根据《省财政厅等十九个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基〔2021〕9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89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号)文件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保护耕地地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实现“藏粮于地”战略部署,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5年,上级下达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6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40万元,省级资金22万元),涉及补贴16个镇(街道),任务面积约为30万亩,兑现户数预计为7.5万户,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道)具体负责,以承包耕地确权(或二轮承包)面积为补贴依据,保质保量完成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三、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道)职责
1.负责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强化实际生产、流转耕地补贴发放工作的宣传引导,指导村委会核实申报基础数据,做好补贴发放公示。
2.负责审核汇总辖区补贴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一折(卡)通账号、确权耕地面积、补助金额等信息资料,并对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负责受理农户申请变更“一折通”相关信息业务,对“一折通”的分户、合户、销户等业务加强管理,并对已经死亡绝户和按政策规定不再继续发放的人员,要及时剔除并做好新接收补贴人员信息报送。
4.建立和维护本辖区的补贴发放数据库,妥善保管发放补贴档案资料,做到打印成册,装订存档,配合各级审计、监督、检查。
5.负责受理本辖区农户对补贴发放存在问题反映、政策解释等。
(二)市农业农村局职责
1.负责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土地确权信息数据库维护和资料档案保管,提供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土地确权面积相关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以及核实异常数据。
2.负责审核汇总各镇(街道)上报补贴发放清册,导入系统并提交市财政审批、代发银行发放,将补贴发放失败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
3.负责综合调度,通报全市各镇(街道)补贴发放工作进度,积极对接并对上级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农商行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和落实跟进。
4.接受群众对补贴发放工作的咨询服务、调查处理信访问题。
(三)市财政局职责
1.负责做好补贴资金调拨工作。
2.保障工作经费。
3.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农商行对“补贴发放”发生失误情况的整改。
四、发放流程
严格按照上级资金文件明确“村级全面核实申报、乡(镇)级复核汇总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审核认定,县级财政部门统发,严格执行乡镇、村级两级公示”的工作要求,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村级根据农村土地确权信息核实农户地块面积,核减林地、撂荒地等文件明确六不予补贴情形,必要时进行实地指认,按规定进行村级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版加盖村级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不少于5天。
第二步:核减各项不予补贴情形后,各村采集录入“×××镇(街道)×××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花名册”,按规定进行村级公示不少于7天,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汇总辖区各村上报数据,录制“×××镇(街道)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花名册”(以下简称“补贴发放花名册”),按规定进行乡级公示不少于5天后,将公示无议的“补贴发放花名册”纸质版经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以上人员签字加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核实。
第三步: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无异议后,将“补贴发放花名册”电子数据版导入“一折通”集中统发系统,推送给市财政局、代发银行发放。
第四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系统提示错误或存在问题账户反馈各镇(街道)再核实,各镇(街道)修改更正后按原渠道报送,再次进行发放。
五、补贴要求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土地确权或二轮承包证)的种地农民。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补贴依据
以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面积为基础依据;确权颁证面积异常或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以下六情形不予补贴:
一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二是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
三是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四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五是撂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六是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农田“非粮化”。
(三)补贴标准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本年下达补贴资金1562万元,上年结转补贴资金6.39万元,总补贴金额1568.39万元,全市初步上报补贴面积294569.08亩,油菜种植面积20574.55亩,实发面积以各镇(街道)最终上报数据为准。经测算,2025年发放地力补贴标准为52.19元/亩,除此之外,油菜种植每亩另补助15元/亩。以耕地确权颁证的面积为补贴依据,但单户确权颁证面积较大(指25亩以上)疑是异常数据的,本年则以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兑现依据,待核实无异议后再按照确权颁证面积发放补贴。
(四)补贴工作经费安排
根据省级下达工作经费4.6万元,我市按照每户0.5元/户补助安排分配给各镇(街道)(资金安排表附后),结合我市今年将重点开展核实核减6种不予补贴情形,以及核实异常数据面积情况,工作经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相关办公耗材、核对信息、督促检查及公开公示工作开支,优先保障开展核实核减工作。
六、时间安排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一折通”集中统发工作自《方案》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启动,该项工作涉及农户多、时间紧、任务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市农商行要保持沟通协调,充分总结上年度发放工作经验,超前谋划,强化调度,于7月底兑现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
各镇(街道)、村“两委”做好耕地地力补贴政策培训和宣传,通过村级公示栏,村级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农户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知晓度,提高发放兑现的及时率和精准度。
(二)强化公示
各镇(街道)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两级公示制度,实行两个环节公示,即“核减6种不予发放情形”和“发放补助清册”要进行公示,在村级公示不少于7天,在镇级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并留存影像、图片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及时处理好公示反馈相关问题。
(三)加强监管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要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从核定到领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发放过程存在问题,农户反映问题进行查实整改。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一户一人,应补尽补,精准发放,及时发放。
(四)责任追究
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稳定粮食安全生产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凯里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经费安排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