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持续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确保农业用种安全,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3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2﹞23号)和《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黔东南州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农通〔2022〕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有效激励原始创新,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品种管理不断优化,品种“身份证”有序建立,品种同质化逐步解决;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种子质量稳定在较高水平,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明显。
(二)分级目标。县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组织对县级发证种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完成省、州安排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和监测抽检任务;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到达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镇(街道)目标: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9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法规制度宣传: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市政策法规信息科、市农村社会事业科、市种植业科、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农业科教与农村人才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组织参加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指导科研育种人员积极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市政策法规信息科、市农村社会事业科、市种植业科、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农业科教与农村人才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二)严格品种管理
3.开展农作物种子销售备案。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辖区内的种子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主要农作物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必备,先备后销。(市种植业科、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三)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4.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探索实施种子质量认证制度,引导制种企业和制种基地提升种子质量水平。(市农村社会事业科、市种植业科、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5.加强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种植业科、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畜牧兽医渔业科、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6.严格种子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方面,在春秋两季用种关键时期,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畜禽种业方面,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纳入“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统一管理;组织开展种畜禽、桑蚕种质量监督抽查。(市农村社会事业科、市种植业科、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畜牧兽医渔业科、市畜牧饲草饲料推广站、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7.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市畜牧兽医渔业科、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四)严格种业执法
8.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9.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执法直通车",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等机制,研究推动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做到"一处发现、全市通报、各地联查”。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10.提升种业执法能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规学习培训,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能力水平。积极探索品种权保护执法的方式方法,加快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评判规则。加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县级种子检测机构设施设备,提高假劣种子检验鉴定水平,为种业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镇街农服中心主任为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红敏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雷安武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赵小斌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晓云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 鸿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成 员:徐洪溪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胡富伟 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覃移洋 市种植业科科长
何 维 市畜牧兽医渔业科负责人
李心琼 市畜牧饲草饲料推广站站长
石宏星 市政策法规信息科科长
吴汉兰 市农村社会事业科负责人
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2022年-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编制实施方案,负责检查、督促指导、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雷安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从德、胡富伟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2022年-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制种基地、种子市场、种业企业、种畜禽场等监督检查。各镇街要积极配合,担负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活动高质量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压实监管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作用,各相关科室要抓好工作任务的具体部署、指导和实施,各镇街农服中心要积极配合。建立简易种业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三)建强人才队伍。积极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种业良好法治环境。
(四)认真宣传总结。积极开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填报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相关信息,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于12月1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含附件1、附件2和典型案例1个)书面报送州农推站、州农业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