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打击犯罪“抓典型”。以推进长江大保护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采取“水上堵、岸上查、市场禁”等方式,对非法捕捞、非法销售野生水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置。2023年以来,查处违规垂钓600余人,罚款金额5.3万元。
二是增殖放流“护生态”。聘请水产部门专家对我市水域生态系统的环境容量和放流种类进行科学评估,结合鱼类族群的生长特点,确定放流数量、频率和种类,逐步修复渔业生态。我市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以来,累计完成增殖放流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200万余尾。
三是丰富宣传“强思想”。执法普法同时开展,在沿河村寨、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店、渔具店等设置大型警示牌、张贴禁捕通告,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曝光力度,提高法律震慑力。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长江十年禁捕政策法规宣传6次,张贴宣传通告等资料2300余份,宣传发动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