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选优配,打造法治副校长“1+N”服务团队。各校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专抓法治教育、校园安全、平安稳定工作,同时,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为学校选派法治副校长,明确政治素质、法律素养、沟通能力等核心标准,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联合评审”等方式进行选派,涵盖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司法行政人员等群体。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1个法治团队,253名团队成员,196名法治副校长。
二是动态调整,确保履职精准性。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各镇(街道)的距离、学校生源结构等特点,实行“一校一策”差异化配置。每所学校配备至少 1 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且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5名法治副校长。同时,建立双督查机制,对督查发现法治副校长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将督查结果反馈至派出单位进行调整;对学校不积极、不主动谋划法治教育宣传工作的,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三是双重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校加强与法治副校长沟通,提出学校法治教育需求,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参与制定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并参与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针对性预防犯罪教育,加强对不良学生的管理与教育,要求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到校履职不少于2次。采取双调度方式(学校主动邀请、教育部门致函法治副校长派出单位邀请),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各校依托“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等契机,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110场次,参与学校安全管理151次,发放宣传资料7875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