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防控责任,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将防治责任压实到人、到岗。严格执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等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核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隐患,并建立台账,落实监测责任人、防控措施及撤离路线,实现隐患点动态管理。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巡查 634人次,排查重点区域、隐患点338处。
二是加强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人防+技防”双重监测预警体系,启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平台,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监测隐患点动态,并加强与气象、应急、镇(街道)协同联动,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同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业务培训,确保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应急演练、培训304场次。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村社广播播报、微信公众号推送、入户宣讲等多元化宣传方式,向群众系统普及地质灾害识别、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深入解读地质灾害防御“一张图”相关内容,引导群众牢固树立“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意识。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