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健全城乡低保对象常态化动态管理机制,坚持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程序有序退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2026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832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7260元/年。截至8月,城市低保保障2502户612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549.3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3830户976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959.96万元。
二是特困供养残疾补贴规范发放。常态化推进特困人员认定,严格落实自理能力评估及复核制度,把监护缺失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作为重点任务,推动应住尽住,统筹落实基本生活供给予照料护理服务。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核查和定期复核机制,常态化开展残疾人信息比对更新,夯实补贴数据基础,严防漏发、错发、重复发放,切实缓解重度残疾人家庭经济压力。全市现有特困人员1677人,其中集中供养181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1602.8万元;累计为520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492.94万元。
三是临时救助精简流程快速响应。紧盯重病、失业、受灾等引发的突发家庭生活困难,优化临时救助经办模式,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做到困难早发现、救助快处置,高效化解群众阶段性、突发性生活难题。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应急功能,守牢社会救助第一道应急关口。累计实施临时救助54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3.7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