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原凯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于2017年开始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工作,2019年组建应急管理局后,也多次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个人和单位进行退款告知。截至2025年5月,仍有部分企业、单位和个人未办理清退手续。现就清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向原凯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缴纳过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尚且未清退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清退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止。
三、办理抵押金退回手续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由申请清退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携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凭证;
2.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收款人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4.其他能证明缴纳风险抵押金的材料,经凯里市应急管理局审核通过,按程序给予退款。
四、清退方式
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退款不采用现金方式,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退款。
五、其他事项
至2025年7月20日未申请办理退款手续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缴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上缴国库,不再清退。
联系地址:凯里市应急管理局(凯里市行政中心西楼605室)
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联系人:熊红林18230719671
矿山行业联系人:罗朝炜13688552109
凯里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