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计财〔2025〕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我市粮油生产,聚焦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提高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其中支持家庭农场不少于3家,支持农民合作社不少于5家,支持种植大户不少于4家,落实高产技术覆盖1.2万亩以上,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技术路径
主推技术路径按照《凯里市2025年粮油生产暨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附件3《凯里市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执行,附件3无主推技术路径的,按照省州推荐发布的2025年农业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执行。重点聚焦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融合良种良法良机良地,强化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型“三主融合”,全面落实高产高效种植技术,提高单产提升技术覆盖面。
三、单产目标
水稻单产465公斤以上;玉米净作单产375公斤以上,复合种植530公斤以上;油菜单产118公斤以上;甘薯单产289公斤以上(折粮);其他粮食作物单产目标在上年统计发布单产基础上增长3.5%以上。
四、资金安排
奖补资金来源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2025年度下达资金,并与上年度结转资金统筹使用。本年度下达资金65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5万元,资金总计70万元。
五、奖补方式
资金支出方向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3号)要求,支持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粮油种植面积≥15亩)、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优先支持纳入农业农村部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合作社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项目资金不能用于部门工作经费、不能用于购买社会化服务实施项目、不得与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重复。奖补资金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具体实施,并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奖补金额。奖补方式积极借鉴“赛马争先”“揭榜挂帅”等机制,实施项目制管理。
六、奖补标准
奖补经营主体按当年单产目标实现及关键技术措施到位等情况排名,奖补资金按排名高低顺序测算拨付,付完为止。奖补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8元/亩,单个经营主体不超过20万元,防止“垒大户”。奖补经营主体要求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不低于种植面积2倍以上;其中水稻、马铃薯按照108元/亩兑现奖补,玉米、大豆、油菜95元/亩兑现奖补,其他粮食作物按照80元/亩兑现奖补。奖补优先考虑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以及承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统筹考虑资金绩效目标任务,具体各类经营主体奖补标准如下:
(一)合作社。奖补合作社不低于5家,其中,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50-100(不含)亩的,每个合作社补助不超过1.08万元;100-500(不含)亩的,每个合作社补助不超过5.3万元;500-1000(不含)亩的,每个合作社补助不超过10.8万元。
(二)家庭农场。奖补家庭农场不低于3家,其中,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15-20(不含)亩的,每个补助不超过0.2万元;20-50(不含)亩的,每个补助不超过0.52万元;50-100(不含)亩的,每个补助不超过1.06万元;100亩以上每个补助不超过1.1万元。
(三)种植大户。奖补种植大户不低于4户,其中,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15-20(不含)亩的,每户补助不超过0.2万元;20-50(不含)亩的,每户补助不超过0.52万元;50-100(不含)亩的,每户补助不超过1.06万元;100亩以上每户补助不超过1.1万元。
七、实施步骤
(一)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备案表应于2025年8月30日前递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根据各类申报经营主体,进行跟踪指导。收获季,测产验收后,经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
(二)过程管理。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强化过程监管,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实行一主体一档案,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
(三)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项目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
(四)材料审核。各类经营主体递交申报材料后,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材料申报服务和初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镇(街道)申报材料及时组织审核,研究确定奖补项目主体。
(五)公示奖补。市农业农村局综合申报主体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情况,按程序及时在官网、公众号等媒体公示项目奖补资金及主体情况,对公示反映有异议的及时组织核实并做好答复,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按程序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八、职责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负责项目实施方案拟定,牵头组织和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推进,项目档案整理及资金申报拨付。
(二)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组织测产验收及测产数据审核验证。
(三)市农业农村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资格审核,配合市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服务)站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四)市农业科教与农村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结合年度农技人员创新创业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农技指导人员。
(五)各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各类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
各镇(街道)、村“两委”做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政策宣传,通过村级公示栏,村级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各类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奖补政策、奖补标准、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知晓度,提高奖补覆盖面。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并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
(二)强化公示
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5〕77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在官网、微信等媒体上公开实施方案、申报流程、项目承担主体、奖补主体及资金等信息,杜绝“事后补公示”,对涉及农户身份证、银行卡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原则不公示,确需公示应做脱敏处理。对到人到户直接补贴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并建立专门台账,对村级公示情况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三)加强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做好项目从核定到奖补领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奖补过程存在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对农户反映问题进行查实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填报资金兑付情况。
(四)责任追究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事关稳定粮食安全生产和各类经营主体利益,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
1.凯里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4.凯里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重点技术落实台账
5.凯里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测产验收办法
凯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