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水库移民群众: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通知》(水移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凯里市2025年度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库移民安置情况
1.上寨水库:上寨水库规划水平年凯里市辖区范围内涉及搬迁安置人口65人,生产安置人口112人,实际无搬迁安置的移民户。
2.嘎醉河水库:嘎醉河水库规划水平年凯里市辖区范围内涉及搬迁安置人口276人,生产安置人口438人。实际完成搬迁安置的移民户61户,实际核定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60户223人,搬迁户主要采取易地集中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3.平寨航电枢纽工程: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规划水平年凯里市辖区范围内涉及搬迁安置人口46人,生产安置人口344人。实际完成搬迁安置的移民户10户,实际核定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10户49人,搬迁户主要采取就地分散后靠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二、人口核定登记涉及的水库工程及范围
本次核定人口针对属于凯里市辖区已征地范围内的仅搬迁安置人口、既搬迁安置又生产安置人口和仅生产安置人口,涉及的水库工程及范围主要包括:
1.上寨水库:下司镇清江村、翁港村;白午街道和平村;炉山镇六个鸡村;万潮镇笔架村。
2.嘎醉河水库:舟溪镇舟南村、营盘村、舟溪村。
3.平寨航电枢纽工程:旁海镇旁海村、清江村猴场片区、清江村大普片区、清江村两河片区;凯棠镇大坪村、凯哨村。
三、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进行人口登记前,发布公告,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核定登记的有关政策。
(二)村级调查和公示
由各镇人民政府成立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组开展调查并填写登记表,此项工作分为两个部分开展:
1.搬迁人口
仅搬迁安置人口、既搬迁安置又生产安置人口应当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人口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与户主的关系、所属水库名称、搬迁时间等。
2.生产安置人口
仅生产安置人口应当以村(组)为单位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村(组)名称、扶持人数、所属水库名称、征地时间等。
以上两项资料收集后同步在涉及的村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成果由村(组)签章认可,上报至镇级审核。
(三)镇级审核和公示
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级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汇总,资料收集汇总后同步在涉及的镇村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成果由村(组)、镇分别签章认可,报至凯里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四)市级审定上报
凯里市农业农村局对人口核定登记成果进行审定汇总,将结果报送至州生态移民局。
四、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0日前。
凯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