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及《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了《凯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审查意见,《方案》中适用区域划分涉及集市贸易、工业、仓储物流等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内容,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起草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之规定,需延长征求意见期限,现开展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请广大群众及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3月31日中午12点前反馈至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具体要求及途径如下: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9763347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凯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方案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寄或者书面反馈至凯里市开怀街道金山大道124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103办公室(邮政编码:556000),并在信封或书面意见上注明“凯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方案意见”字样。
附件:《凯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