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群众参与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导向、项目扶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对有饲养条件和养殖意愿的脱贫户、三类户采取分户散养、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生猪养殖项目,公开项目建设过程、资金投向、物资使用,落实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管理权,激发群众的建设热情和创业热情。截至目前,项目涉及10个村121户养殖户,分户散育生猪249头。
二是强化项目验收力度。以规范化栽培、规模化生产为原则,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各村项目实施情况、农户饲养生猪的存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截至目前,已兑现第一批资金1.3万元,完成第四批236头生猪验收和材料报送。
三是深化生态循环效益。构建生态循环价值体系,形成“农作物—猪养殖—有机肥料—还田”多梯次循环、多效益统一的产业链体系,带动当地种植业、养殖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截至目前,预计实现全镇脱贫人口增收24.9万元,减少农业种植成本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