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责任,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召开工作部署会、调度会,精准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靶向制定防控措施。同时,与各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边界,将责任层层传至基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与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份。
二是防微杜渐,紧盯重点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常态化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矿井和企业开展排查,聚焦矿区运输道路安全状况、矿山安全防护设施、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对标对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截至目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20余块。
三是常抓不懈,增强整改实效。建立检查台账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正常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执行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复核,防止问题反弹。汛期以来,开展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20余人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