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责分工压实“责任账”。构建“党委统筹+政府推进+部门、村落实”三级管理机制,采取“定期调度+督查问责+成效核验”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船舶登记、日常巡查、隐患处置等事项。镇纪委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确保管理责任落地、工作有序推进。目前,专项研究自用船舶等水上交通安全2次,开展专项督查2次。
二是联合排查建实“管理账”。按照“一船一档、动态管理”要求,逐户对自用船舶进行拉网式清查,详细登记船舶所有人、尺寸、用途及安全设备配置情况,对检验合格船舶统一喷涂编号及“自用船舶、严禁载客”标识,并与船主签订安全承诺书。同时,安排专人重点督促偏远水域、隐蔽停泊点排查,确保不漏一船。截至目前,已完成103艘船舶排查及喷涂,签订安全承诺书103份。
三是严管宣教查清“隐患账”。组建联合检查组定期沿河登船排查,同步建立隐患销号台账,对发现问题严格执行“发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地见效。同时,依托“线上推送微视频+线下演练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船舶主自查安全隐患主动性。截至目前,已累计清理“三无”船舶、“僵尸船”8艘,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5个。
四是双防联动织密“防护账”。以“科技监测+人工巡查”为核心,构建技防和人防联动机制。在集中停泊点布设智慧监控和安全警示牌,实时提醒人员切勿擅自靠近;在赶集日、民俗节日等人流量较大的时期,使用无人机捕捉船舶违规航行等行为,并搭配地面巡查人员定点值守,多维度强化水域安全防控。截至目前,累计使用无人机巡查20余次,设置警示牌4个,制止危险行为10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