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宣传教育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2.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包含《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及《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责任部门:民族研究所
2.《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等,责任部门:宗教科
二、普法对象
广大市民、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宗教工作人员等。
三、普法目标
开展民族宗教法规普法宣传,旨在普及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与人民群众树立公民意识、法治观念,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和睦、宗教和顺,提升全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责任领导
凯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兴
五、责任部门
凯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研究所、宗教科
六、联系方式
凯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张永富
电话:0855-8062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