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宣传教育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法制股
2.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国家法律;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牵头部门:法制股、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二)个性普法内容
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社会保险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消费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税费相关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对象,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干部职工,税收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将普法融入税费服务全过程,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中的基础性作用,为高水平建设效能税务、奋力谱写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新篇章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四、责任领导
凯里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斌
五、责任部门
凯里市税务局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凯里市税务局办公室 杨正锋
电话:0855-8062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