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立足住建领域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政治理论与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研讨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年度专题研讨学习不少于1次。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2.党内法规方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党委、局属机关各科室、中心。
3.综合性法律法规方面: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普法宣传,坚守宪法信仰、维护宪法尊严,着力提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对民法典的认知理解,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治意识。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局法规科;责任科室:局属机关各科室、中心。
4.行政法律法规方面: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熟练掌握行政法律知识,严格依法履职、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行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牵头科室:局法规科;责任科室:局属机关各科室、中心。
5.地方性法律法规方面:扎实开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与法治素养。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属机关各科室、中心。
(二)个性普法内容
1.建筑市场类: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及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科室:局建管科。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类: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化解住建领域安全风险。责任科室:局质安科、质安科中心。
3.房地产市场监管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责任科室:局房产科。
4.物业管理与维修资金管理类:普及《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责任科室:局物业管理科、资金中心。
5.建筑消防管理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筑牢消防安全防线。责任科室:局消防中心。
6.法治化营商环境类:宣传贯彻《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企业服务、审批提速、权益保护开展宣传。责任科室:局法规科
7.传统村落与住房保障类:学习宣传《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运营。责任科室:村寨中心、住保科。
二、普法对象
市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服务行业领域、企业及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满足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知识需求,提升住建领域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及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为住建领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责任领导
凯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颜政
五、责任部门
凯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局法规科
六、联系方式
凯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 杨英玉
电话:0855-8062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