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宣传教育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信息技术科
2.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责任科室:法规科、执法大队、信息技术科、应急中心
共性普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生态环境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版)》,责任科室:法规科、执法大队。
2.《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任科室:大气水科。
3.《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责任科室:土壤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任科室:综合科。
5.《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贵州省违法排污现场执法即时采样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责任科室:监测中心。
6.《黔东南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普法对象
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全体工作人员。生态环境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责任领导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副局长 龙霞
五、责任科室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政策法规科、凯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联系方式
联络员: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政策法规科 文永华
联系电话:0855—8222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