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凯里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5-15 11:18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凯里市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参照《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特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省、州、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省、州、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本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本机关制作或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包括已经移交市档案局的信息。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

2.教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市教育局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市教育局领导活动、讲话;

5.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

6.行政许可事项及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及办理;

7.非涉密的教育简报、教育年鉴;

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机关将通过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教育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其他政府信息,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3)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4)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了已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市教育局办公室受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55-8220042

传真号码:0855-8062708

电子邮箱:gzkljyj2008@126.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行政中心西楼432 市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56000

2.提出申请

申请公开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申请人应当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当面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信函到达申请受理部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市教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1)审查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

对于申请内容完整,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且申请理由合理的,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

(3)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本机关将根据以下情况予以书面答复: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②属于市教育局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中止受理申请程序。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⑤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将不重复答复;

⑥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主办: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行政中心C座  联系电话:0855-80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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