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核查处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凯里市小梁干货店经营的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0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清平北路东侧商场西侧商贸中心1幢1层3号的凯里市小梁干货店经营“贡菜”进行监督抽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柠檬黄,亮蓝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现查明,凯里市小梁干货店经营贡菜检出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亮蓝,购进数量30kg,销售14.95kg,库存15.05kg,货值金额为3000.00元,其经营的“贡菜”是从贵阳云岩贵珍食杂经营部购进,该批“贡菜”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亮蓝,收到产品检验不合格通知书后,当事人立即实施召回,已售产品召回数量为零。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叁佰伍拾捌圆捌角(358.80元);2.没收不合格“贡菜”15.05kg;3.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