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

主要负责人:杨宗伟

办公地址:凯里市金山大道124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

通信地址:凯里市金山大道124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三楼30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电话:0855-8222355

传真号码:0855-8565793

电子邮箱:526127364@qq.com

邮政编码:556000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组织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党政文电、档案、印章、机要、保密、维稳、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负责组织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等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局内部的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思想政治、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工青妇等方面工作;承担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综合业务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配合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配合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承担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拟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会同财政局负责中央、省、州、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负责全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源防护安全、放射性废物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负责配合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对接凯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州颁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3.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贯彻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和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全生态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承担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纠纷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配合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纠纷;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业务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承担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两法衔接”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和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在凯里市的履约工作。

4.大气和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全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考核制度,组织拟订轻、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及政策的措施,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大气相关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承担跨界水体断面水质监管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相关水生态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5.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全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及出口、固体废物进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相关生态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起草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1.凯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理保障。污染防治监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督,排污情况监督,建设项目“三同时”与期限治理现场监督,排污许可证管理,污染事故与纠纷调查处理,生态环境监理,资源开发项目环境监理,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环境监管,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理,农村环境监理,农业污染监理,乡镇企业环境监理,禽畜养殖场环境监理,企业现场执法。完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凯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片区生态环境监测。承担实施地表水、空气、声、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配合开展核与辐射监测;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配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技术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测;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编制,协助开展生态环境统计、预警预测、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常备演练;承担突发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完成州生态环境局、驻地所在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凯里市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承担凯里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电子政务系统、政务信息、舆情监控和凯里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等技术服务工作;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服务;承担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应急装备管理,配合做好应急事件处置技术服务工作;受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委托,承担机关事务技术服务工作;完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办: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8065700

备案号:黔ICP备16008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10001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121号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