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凯里市自然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俞丽
办公电话:0855—8223830
传真电话:0855—8223830
电子邮箱:klsgtzyj@163.com
邮政编码:556000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民族风情园嘉瑞禾2号楼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民族风情园嘉瑞禾2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和财务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科、城乡规划管理科。
下属事业单位:凯里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凯里市自然资源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凯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凯里市测绘中心、凯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凯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自然资源档案中心、凯里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凯里市土地勘测规划服务站、凯里市土地整治中心、凯里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中心、凯里市高新区自然资源技术服务中心、凯里市城区自然资源所、凯里市鸭塘街道自然资源所、凯里市炉山镇自然资源所、凯里市三棵树镇自然资源所、凯里市万潮镇自然资源所、凯里市龙场镇自然资源所、凯里市湾水镇自然资源所、凯里市旁海镇自然资源所、凯里市舟溪镇自然资源所、凯里市大风洞镇自然资源所、凯里市凯棠镇自然资源所、凯里市碧波镇自然资源所、凯里市下司镇自然资源所。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勤服务、扶贫帮扶等工作。承担重要 文件文稿起草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担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杨昌洲
(二)政策法规科
承担局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 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信访维稳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答复工作。承担 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务、简政放权的实施。
咨询电话:0855-3962602
负责人:蒋诚诚
(三)人事教育和财务科
负责自然资源系统人事教育、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本级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基金的收缴、核算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及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和群团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日常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30
负责人(人事教育):王忠剑
咨询电话:0855-3962619
负责人(财务):李仙芝
(四)行政审批科
按法定权限负责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工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发放相关证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02
负责人: 蒋诚诚
(五)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土地资源、水资源、林业资源、草原资源、湿地资源、矿产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地理国情等的调查监测工作。承担土地变更调查、水利资源调查、林业资源调查、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等相关工作。建立自然资源信息系统,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
咨询电话:0855-3962623
负责人: 杨 伟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负责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的审查、报批和监管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输与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开发利用等的审查报批和批后监管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31
负责人:席志鹏
(七)国土空间规划科
按法定权限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按法定权限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林业相关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及其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和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公益林保护区等相关工作。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工作。拟订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项目备案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限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咨询电话:0855-3962611
负责人:吴家兵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负责自然资源用途转用审查、报批工作。承担集体土地征收以及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转用征用和占用的审查报批,临时用地和临时占用耕地、林地的审查审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等土地批后供地和市场监管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05
负责人:丁 滔
(九)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科
负责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造林绿化、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保护补偿、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吴明凯
(十)城乡规划管理科
按法定权限负责承担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总平面设计方案、建筑单体设计方案以及镇建设项目、广告设置、门面装修、霓虹灯等的审查和批后公布,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及追缴工作。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10
负责人:张齐林
二、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凯里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凯里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我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地质环境、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对资源规划、农用地转让、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市场交易以及地质勘查、采矿审批发证、探矿权与采矿权转让矿产品运销行为和测绘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案件,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测绘工作违法行为的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0855-8252291
负责人:董 文
(十二)凯里市自然资源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凯里市自然资源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自然资源规划提供服务,承担自然资源规划技术服务工作,为镇、街编制村镇规划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负责自然资源规划政策咨询、宣传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12
负责人:吴家兵
(十三)凯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凯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不动产登记提供服务,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的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为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运行管护,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评价;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数据中心的数据更新、管理及维护。
咨询电话:0855-8579784
负责人:田 杰
(十四)凯里市测绘中心
凯里市测绘中心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测绘工作提供保障,开展基础测绘、土地测绘、房屋测绘业务,承担 “地理数据”的采集、加工、管理、更新和发布,为经济社会发展、多规融合、不动产登记等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0855-3962612
负责人:吴家兵
(十五)凯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凯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清理盘活全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全市土地征收、城镇和工业批次用地、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收回的国有土地、闲置收回的国有土地、其他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储备和管理的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22
负责人:刘晓璐
(十六)凯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凯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土地出让提供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转让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等交易事项办理的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05
负责人:丁 滔
(十七)凯里市自然资源档案中心
凯里市自然资源档案中心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自然资源档案管理提供服务,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服务;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查询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03
负责人:欧秀玲
(十八)凯里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凯里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服务,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电子政务、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建立、运行和维护;承担信息建设和安全防护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06
负责人:杨昌洲
(十九)凯里市土地勘测规划服务站
凯里市土地勘测规划服务站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提供服务,承担全市土地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服务工作;负责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23
负责人:杨 伟
(二十)凯里市土地整治中心
凯里市土地整治中心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土地整治提供服务,负责全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服务工作;为镇、街 道根据全市土地整治规划申报、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工作提供技术 保障;负责土地整治项目评估的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吴明凯
(二十一)凯里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中心
凯里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中心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服务,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负责地质灾害调查、险情的动态监测、发布地质灾害预报;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普查、咨询及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咨询电话:0855-3962634
负责人:杨胤
(二十二)凯里市高新区自然资源技术服务中心
凯里市高新区自然资源技术服务中心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高新区自然资源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承担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服务工作;建设项目选址技术服务工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技术服务工作;用地预审技术培训和服务工作;建设用地范围确定技术服务工作;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报建方案编制服务工作;征地补偿调查技术服务工作;土地收储技术服务工作;不动产登记权属调查技术服务工作;土地调查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龙雪琴
(二十三)凯里市城区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城区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服务,参与实施本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协助主管部门收缴、监缴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规费和价款。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潘世帮
(二十四)凯里市鸭塘街道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鸭塘街道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张鸿菲
(二十五)凯里市下司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下司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何冠禹
(二十六)凯里市舟溪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舟溪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杨 伟
(二十七)凯里市碧波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碧波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吴明学
(二十八)凯里市炉山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炉山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雷 浩
(二十九)凯里市万潮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万潮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徐景东
(三十)凯里市大风洞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大风洞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代方文
(三十一)凯里市龙场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龙场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霍 存
(三十二)凯里市湾水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湾水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黎光方
(三十三)凯里市旁海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旁海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杨昌华
(三十四)凯里市凯棠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凯棠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杨泽希瑾
(三十五)凯里市三棵树镇自然资源所
凯里市三棵树镇自然资源所为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调查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调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调查研究,实施国家和省、州不动产等级的技术规程;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技术审查、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23830
负责人:杨长永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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