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母先涛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市生态移民局局长;
文军同志不再担任市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杨秀春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陈安忠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吴治丽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志林同志挂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4年12月,挂职期满,所挂职务自然免除);
韦昭武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原任市乡村振兴局督查专员职务自然免除;
廖晓云同志不再担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杨小龙同志不再担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颜政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大十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荣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彭俊同志任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保留正科长级),不再担任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广同志不再担任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邱慧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邱德勇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钱锟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吴传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正科长级);
李婧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杜光洲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市能源局副局长、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陈驰同志任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石先杰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市能源局副局长、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杨柏菲同志任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黄培荣同志不再担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翠苹同志不再担任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潘红蕾同志任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黎仕敏同志不再担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熊胜国同志不再担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王平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金亮文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洗马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海安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浩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龙菊湘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科技创新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李豪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龙登宁同志不再担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秀华同志不再担任市就业局局长职务;
邱敏同志不再担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职务;
陈超同志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原任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吴秀美同志不再担任市婚姻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王绍婷同志任市婚姻登记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申世华同志任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至2024年12月),原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杨懋华同志任市商贸流通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原任市宗教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袁再炜同志任市村镇交通运输服务站站长,不再担任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承炳同志任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至2024年12月),原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中同志原任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勇同志原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玉华同志原任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