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凯里市凯棠镇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罗晶戈
联系电话:0855-8580003
传真号码:0855-8580023
邮政编码:556020
邮箱账号:klsktxrmzf@126.com
通讯地址:凯里市凯棠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凯里市凯棠镇凯棠社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察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电文、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
3.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4.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
5.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1.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各村,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
3.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
4.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基层社会工作。
7.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8.负责各村党组织换届工作。
9.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
1.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协调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
3.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村(居)戒毒及人民调解工作。
4.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5.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各村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
6.组织收集各村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
7.负责培育、指导、监督各村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1.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
5.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
6.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
7.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
8.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9.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
10.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11.负责辖区镇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调开展城乡规划管理。
12.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13.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等工作。
1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各村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实施规划。
15.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1.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
2.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3.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5.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6.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
7.负责辖区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8.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事业机构
(一)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1.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派驻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
2.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3.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
4.组织各村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
5.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
6.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7.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1.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各村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专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
2.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3.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综合执法队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授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整合辖区内基层站所、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3.负责开展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举报,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好案件通报、违法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机制。
4.负责收集整理执法过程的证据、资料,做好执法工作的档案整理和保存等工作。
5.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
2.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
3.负责住房建设、交通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和整治工作。
5.协助做好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和养护等服务工作。
6.协助做好本辖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照明等各种公用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7.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