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能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管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工作氛围,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在“七一”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2.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要求执法人员带头尊崇法治,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文件精神1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9次,全面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全覆盖。
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为贵信律师事务所的在职律师,具有律师资格,为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提供法律意见;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建议等职责。2023年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一审案件10件、二审案件7件;为局属各股室(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余次,涵盖合同制定、法律法规适用、委托书制定等方面,保障了市民群众及本局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损失。
(三)依法履职,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法治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照《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案件公示范围、内容、报送时间、公示期限等进行进一步梳理与明确,凡符合信用公示标准的案件,均及时在贵州省三项制度平台上予以公示。2023年公示处罚信息37条。二是,认真落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工作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通过执法记录仪、手机摄像等方式,落实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落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76件次,基本满足处罚条件的有41件,未通过审核的存在有处罚对象认定不清、违法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证据收集不全等几个方面。
(2)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以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被告的复议案件6件;诉讼案件17件,其中10件一审、7件二审、0件再审。收到以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被告的一审案件10起,共开庭10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0起,出庭率100%。
2.严格依法决策,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杜绝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过场、流于形式以及对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等突出问题。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法律顾问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项目、处置重大事项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后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3.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1)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便民利企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办证手续和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行政审批服务科认真落实,全力抓好行政审批服务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办理行政许可398件,行政征收征用0件。
(2)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对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的监管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建立23个检查对象名录,将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有“行政执法证”的7名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区域等基本信息录入执法人员名录库。“一单两库”将根据事项调整、人员变动等因素实施动态管理。2023年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随机抽取10次,抽取对象23个,平均每次检查2家燃气门市,共发现问题0个,检查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予以公示。
(四)依法办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建立综合执法领域工作协作机制,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3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0件,其中,涉嫌违反规划建设案件23件,涉嫌违反住建领域案件5件,涉嫌违反燃气案件5件,涉嫌违反水务领域案件3件,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案件2件,涉嫌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案件2件。
(五)倾力解决群众诉求,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认知标准由粗浅化向精细化转变,提升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认知水平,用心配合市网管中心做好舆情处置工作。2023年处置网络舆情73余条,发布正面宣传新闻稿100余条,数字化城管应急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投诉工单1472件均全部处置完成,“凯里城市管理执法”公众号接到群众反映问题30余次已全部转交处理,“众治凯里”微信公众号共更新群众反映的市容问题整改情况共48条。确保了网络问政工作的有效落实。
(六)注重培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工作。2023年度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及法律法规专题培训5次,宣传9次,学法用法考试1次。重点组织宣传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居民法治教育。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9次,分别在万博广场、大十字东方大厦门口、国贸广场等人流聚集地开展宪法、城市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6次,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创文网格社区、帮扶村开展民法典宣传21次,结合本职工作对管理相对人开展进商铺宣传活动8次,特别是对北京东西路、韶山南北路等主要路段开展关于占道经营、超门市经营、吊挂有碍市容物品、乱贴乱画、破坏绿化、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噪声扰民、油烟扰民、占道堆放物料等有损市容市貌、影响市民生活的不文明行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综合执法专业性技术人才缺乏
近年来,我局的队伍建设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但执法队员业务素质不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办案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住建和水务等执法方面还存在人才和专业知识的储备不足等短板,加之又缺乏有效的技术监测和鉴定手段,对一些涉嫌违法行为不能进行技术监测和鉴定,导致执法工作效率不高。
(二)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完善
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新划转事项移交,在执法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的监管与综合执法职责分工,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联合检查机制,现场勘察要点乃至法律法规适用方面都需要加强指导。对于部门间协作机制,大多停留在文件上,未真正落到实处。不利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续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
(三)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城市管理难度大
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责交叉、划分不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执法行动。加之城市管理工作复杂,缺乏创新,且部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加大城市管理难度。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认真制定及组织实施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及时研究解决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督查反馈问题,并及时做好请示汇报工作。
(二)以身作则,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断深化法治思维,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严禁拒绝或者无正当理由延迟答辩举证、仅委托律师出庭或者外聘的法律顾问出庭、无故缺席庭审等7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应诉职责情形的发生,推动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参与局行政案件和劳动仲裁纠纷的立案、应诉、答辩等相关工作。自觉履行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生效判决,不断营造最优法治环境。2023年度我局有11件行政处罚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17件,劳动仲裁纠纷0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划转事项承接工作
一是进一步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倡导“综合查一次”,提升执法协作能力,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业务主管部门间的高效协作配合,有效防止监管缺位和处罚不当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的移送机制,对监管部门需要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线索,建立案件移送联络机制和案件移送标准。四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参考的高质量案件模板,以典型案件办理为抓手,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效承接打下基础。
(二)进一步落实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按要求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队伍建设、执法成效、案件办理方面的指导、协调与监督。
(三)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进一步提升业务培训效果,结合省市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对未细化裁量标准的处罚事项出台试行规定。加强对执法科室大队的业务指导,继续发挥案例宣传交流学习作用。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城管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利用纸媒、电子显示屏、公园阵地等多种宣传平台,大力开展以城管执法实践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活动,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