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依法行使以下行政处罚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1.依法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习惯犯罪处罚权;
3.依法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4.依法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5.依法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依法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7.依法行使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8.依法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9.依法行使发展改革(不含价格)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依法行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
(三)根据城市社会发展,拟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照明、城市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协助政府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四)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城市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维护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维护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占用(挖掘)城市基础设施、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多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燃气供应站(点)的设置审批,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立项前的审查工作。
(六)负责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资金和项目实施经费的预算、监督、管理。
(七)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智慧城管工作;负责指导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和推广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网络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领域的科技创新,推动智慧化与城市管理行业的深度融合。
(八)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内部的监督和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人事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工作。
(九)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统筹协调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向基层延伸。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将原凯里市城市管理局职责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原凯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将市民政局承担的民政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职能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将市水务局承担的水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职能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4).将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承担的经济和信息化(含工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5).将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发展改革(不含价格)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7).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局机关。
(8).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职能;市民政局负责行政管理职能;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9).与市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职能;市水务局负责行政管理职能;市水务局负责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10).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职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行政管理职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1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职能;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行政管理职能;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12).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职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行政管理职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13).将原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法规科、计财装备科、市政设施建设科、市容环境管理科、城建环保管理科、数字化信息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执法监察科。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8个,分别是凯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凯里市环境卫生工作中心、凯里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凯里市市容环境巡护站、凯里市公共照明管理中心、凯里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凯里市车位服务中心、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12人,参公事业编制93人,使用人数72人,事业单位编制数249人,实有人数218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凯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凯里市环境卫生工作中心、凯里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凯里市市容环境巡护站、凯里市公共照明管理中心、凯里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凯里市车位服务中心、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下属8个单位属于二级单位,没有做财政预算,不能单独做决算。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5742.95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5900.23万元,增长29.73%,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增加,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城市发展,基础建设增加,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515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50.17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574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0.59万元,占76.49%;项目支出6052.36万元,占23.51%;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5742.95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5900.23万元,增长(降低)增长29.73%,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增加,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城市发展,基础建设增加,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9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49%。与2021年相比,增加566.29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增加,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城市发展维护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81万元,占0.0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82.4万元,占1.95%;卫生健康支出(类)284.82万元,占1.45%;城乡社区支出(类)18993.78万元,占96.46%;农林水支出(类)23.78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未纳入部门预算,是省级资金安排,即黔东南财建【2022】13号、黔东南财建【2022】13号文件安排的凯里市2022年度背街小巷整治前期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3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减,人员经费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城管执法(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341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增加,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城市发展,基础建设增加,经费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的款项没有纳入部门预算,是市级预算安排,即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笺B类[2020]329号批复下达的湾水镇甘田村甘田组大塘组改善修改费用及2021年结转和结余款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90.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229.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91.11万元、津贴补贴666.42万元、奖金694.52、伙食补助费13.84万元、绩效工资458.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4.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7.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4.82万元、住房公积金373.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33.67万元,离休费14.03万元、退休费562.62万元、 抚恤金25.85万元、生活补助26.98万元、医疗费补助0.7万元。
(二)公用经费546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8.78万元、水费40.47万元、电费757.52万元、邮电费45.42万元、物业管理费0.29万元、差旅费3.61万元、维修(护)费3757.09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专用材料费57.35万元、被装购置费8万元,专用燃料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2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4.2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5万元,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28万元,降低15.2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资金困难,车辆维修费没有支付完,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15万元,比上年减少1.28万元,降低15.21%,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因资金困难,车辆维修费没有支付完,公务接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67万元,支出决算6.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54万元,降低7.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4.21万元、车辆保险费0.9万元、车辆维修费1.56万元。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48万元,支出决算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75万元,降低60.79%,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主要是:单位根据公文函进行公务接待。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1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052.36万元,本年支出6052.36万元。比上年增加5932.45万元,增长4947.24%,主要原因是:城市发展,基础建设增加,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04万元,主要是用于:凯里市农村全覆盖保洁人员工资。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54万元,主要是用于:凯里市城区车行道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清江路、环城北路施工经费。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88万元,主要是用于:凯里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维修费用。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91万元,主要是用于:凯里市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费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1.58万元,比上年增加44.55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城市发展,基础建设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7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4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3辆,下属8个单位工作用车、巡察用车、垃圾收运车、洒水车等14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5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454.2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对55个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