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禁未经许可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含重点保护及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依法制止和打击斗鸟等违反规定利用野生动物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各镇(街道)要结合“2022清风行动”等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和利用农村广播、集会等便利条件,深入村、组、户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做到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家喻户晓,让全民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自觉遵守野生动物法律法规。
二、加强排查。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辖区的排查,重点关注本辖区内各村居或民间团体在节庆活动期间举办娱乐活动时,是否有举办斗鸟活动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旦发现必须坚决制止,将各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依法打击。各镇(街道)在发现有违规斗鸟及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第一时间上报镇(街道)或林业、森林公安等野生动物管理部门进行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