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点亮巡逻“护航灯”。构建市、镇、村三级林长852人、护林员680人,每年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发现的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效能,以党员干部、护林员等力量为主,吸纳青年志愿者等多方力量打造村级义务扑火队、护林巡逻队,手持终端机巡护,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的巡防格局。截至目前,开展巡林9600余人次。
二是点亮阵控“和谐灯”。建立健全“林长+”工作机制,制定林长制领导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林长“一对一”联系、“点对点”服务的责任体系。构建以林长牵头、多部门配合、多主体参与的协作推进工作机制,利用林长人熟、地熟、群众信赖的优势,充当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隐患排查劝导员等,多方位开展火灾隐患源头排查和化解。截至目前,走访排查6.8万余人次,排查火灾隐患25次。
三是点亮宣传“警示灯”。积极探索“普法+”模式,聚焦《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利用村寨大喇叭、LED显示屏、警示教育片等“线上+线下”载体,深入学校、村寨、集镇等场所开展实地教育和宣传引导,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宣传、普法宣传18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