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及属地镇(街道),不定期开展宗教场所安全联合检查。同时,常态化督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全覆盖并落实到具体环节。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筑牢安全防护底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和镇(街道)采取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各宗教场所安全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分类施策、精准整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截至目前,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定期检查7轮,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处。
三是做好日常宣传引导,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邀请各部门业务专家,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及应急演练,内容涵盖地质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等。同时,通过设置警示牌、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