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对照《凯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凯里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部门职责,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农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的通知》(〔2022〕—103),我局共下放行政管理权限9项(全部为行政处罚事项),其中: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管理权限4项,赋予经济发达镇县级行政管理权限5项。目前,已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1+4+1+N”运行模式运行,市级综合执法队伍作为“联络力量”参与。首先,执法权限下放后,为了确保镇级执法力量发挥作用,我局在20个镇(街道)均安排一名执法联络人指导镇(街道)执法。其次,我局还针对性地对镇(街道)进行3次执法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镇街执法人员素质。另外,我局还积极争取中央、省、州专项资金,加大对乡镇执法配套基础设施投入,提升执法能力。比如:已争取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待项目实施后,全市将新增渔政执法监控设备23个,新增执法快艇1艘,填补我市乡镇水上执法装备空白。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和履职单位。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清单同本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主任责任,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仍然存在内设科室与事业科室之间职责混淆不清,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情况。2023年我局加强了与州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市级人事编制部门沟通协调,厘清职能职责,不断完善机构设置,为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基础。2023年已完成本年度部门权力清单梳理,我局现共有权力清单348项,其中: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253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检查3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类14项。严格对应中央、省、州、市“四级四同”理清权责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和市政务服务网,服务事项进驻率100%。各项清单事项也全部按科室三定方案进行研究分解落实,各司其职,依法行政。
三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及时开展监管事项清单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联合市监部门完成了农药、肥料、饲料、农机、转基因、水生野生动物6个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目标,减少了“运动式”执法和随意检查。同时,按照发改部门要求,2023年,首次将农业领域招投标项目纳入“双随机”系统进行监管,2023年共对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随机抽查,并通过双随机系统进行了公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机制,2023年我局拟制定规范性文件1个,送司法报备审查1个,报备率100%。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8个,其中,保留2个废止6个,已报市司法局审查公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
落实重大决策民主化机制。继续按照凯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及局务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执行,在工作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2023年共召开24次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议题125项。
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2023年我局共送市直各部门、镇(街道)征求意见19个,积极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4个,回复其他部门征求意见事项199个,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积极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七律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名专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送律师顾问审查合同、协议、方案36个,出具律师意见书36份,召集律师顾问参与民事诉讼案件研判会11次、行政诉讼案件4次、人事仲裁案件1次、行政复议案件2次、行政处罚案件2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托司法云平台对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调出、调进人员、退休人员执法资格证进行审核,2023年取消2名未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工勤人员执法资格证,新增执法人员执法资格5人,注销3名已退休人员执法资格证。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公示。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率100%。同时,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录入“两法平台”“法治云平台”“三项制度平台”,录入率100%。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记录。2023年共投入20.4万元新增执法终端设备34台,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记录。三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一般案件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审核,对处罚较大、引发群体上访风险大、引发社会重大舆情风险大或是对某些案件处罚适用法律、自由裁量把握不准全部送局律师顾问审查,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3年州级下达我市案件任务数30件,2023年共查处农业农村领域内违法案件81起,结案74起,收缴行政罚没款44.62万元,3起案件获评全省优秀典型案例(农资案件2起,渔政案件1起),行政处罚连续三年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率均为零。2023年,我局因行政登记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2件均完成一审、二审诉讼活动,胜诉率100%;因行政确认引发的行政复议1件,通过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已化解已主动撤销行政复议。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强化对农业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妥善化解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2023年我局因项目工程款引发民事纠纷5起,目前已通过法院达成调解3起,有2起二审诉讼庭审活动完结待州中院判决。
二是强化对信访积案的化解。2023年我局加大对信访积案的研判调度,针对不同的案例制定不同化解措施,成功化解了1件历时18年的信访积案。针对苗都公司转型升级等后续历史遗留问题,我局除了积极协调财政资金381万元解决兜底资金外,还多方面咨询律师顾问、其他部门意见,寻求解决争议办法,缓解政府信访压力,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意见书待报市政府研究化解。
三是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调解。2023年度共会同市自然资源、林业、法院、镇(街道)等单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13件,成功调解9件。
(六)加强政务服务,不断优化农业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政务服务办理效率。对照国办系统将23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窗口,进驻率100%。2023年入驻政务大厅事项共办理4701件。其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件、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277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补换证361件,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44件,办理植物调运检疫证 4350件,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15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件,兽药经营许可证4件,动物诊疗许可2件。所有办结事项均实现承诺期限内办结率100%。
二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了《凯里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严格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公布的禁止和许可事项进行审查,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2023年完成了本部门19项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归集排查工作。
三是加大农业政策兑现力度,做好“企业之家”服务。积极与市政务大厅开展业务对接,制定和完善了农业政策兑现办事指南17项,组织农经站、农产品绿色发展中心等相关科室到市民之家开展政策兑现申报实地演练3次,2023年共完成“企业之家”办件43件,超任务数4件。
(七)强化依法治理农业生态环境。
持续推进“十年禁渔”工作。2023年是我市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战略的第三年,在农业农村局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水务、环保等部门及镇村的通力协作下,目前我市已基本构建起市级流域、镇级河段、村级河边的三级监管体系,逐步推行网格化管理格局,做到问题线索早发现,打击违法犯罪行动快。2023年,我市共查获涉渔案件16件,其中非法捕捞案件8件,销售禁用渔具案件7件,销售野生鱼案件1件。通过案件查处,有效打击了辖区内非法捕捞、非法销售等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不断规范农药生产经营管理。一是加强农药市场经营管理。2023年共对全市96户农药经营户(含企业)开展核证续发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47家续证、注销1家,新办12家,17家正在续办之中,对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农药的立案5家罚款2.17万元,对经营不合格农药的经营户立案4家罚款2.1万元。二是加大对农业生产企业的农药安全使用管理。按照《凯里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共完成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样品1156个,完成率57.8%,合格率99.31%。三是加快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目前,通过信息审核并入驻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累计共50家,涵盖“两品一标”企业、州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苗侗山珍”商标企业,累计获得“两品一标”农产品认定15个,产地认证面积13.5万亩,产量16.6万吨。
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工作。根据《凯里市2023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化工作方案》方案,定期开展土壤取样工作以及肥料市场监管工作,2023年共联合市监部门开展肥料经营市场检查46户次,对肥料样品抽检6个,其中一个不合格被立案查处,罚款1.8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还有待深入推进。
二是行政执法机构仍需要改革优化。主要表现在:法制机构、法制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三定”特别是人员编制和配备尚未完全到位,执法装备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赋权下放镇(街道)后,镇街执法机构也不完善,部门对乡镇的执法指导也不到位。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本部门内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的氛围不够浓厚,全员参与度不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典型宣传有待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不够,没有真正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推进依法行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是充分发挥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24次、局务会11次,听取汇报和研究本部门法治建设有关议题,在资金保障上给予积极支持,2023年共研究落实法治建设领域经费26.3万元(其中:执法服装10.1万元,案件受理费7.2万元,律师顾问服务费2万元,民事诉讼案件律师代理费用7万元)。2023年还多次组团到省农业农村厅汇报工作,成功申报凯里市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330万元,为2024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创造有利资金保障条件。2023年凯里市农业农村局因服务合同引发3起民事纠纷中,为了作好出庭应诉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主动向市领导汇报,协调自然资源、林业、审计、财政、司法等相关部门召开2次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应诉工作,同时还亲自组织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到省厅对接工作,获取民事诉讼关键证据支持。2023年我局发生民事案件5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2023年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均为100%,胜诉率100%。
二是强化党组领学机制。制定了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党组、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开展学法用法,2023年共召开4次党组会议、6次党组中心组、4次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
三是强化领导个人带头学法,模范用法。
强化基层调研,推动农村学法用法。2023年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以市法学会会员身份深入到基层开展学法用法工作调研5次,助力乡村法治教育,2023年推动完成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202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一村一户申报覆盖率达100%,目前我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已全部通过省级审核并挂网公示。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意识。2023年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党员干部到居住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巩固创卫攻坚行动”等到阳光社区、苹果山社区、万博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4次。
深入推动“一把手跟执法”活动。凯里市辖11个镇、9个街道,现有农资经营户168户,农业、畜牧生产等企业868户,动物诊所13家,动物医院4家,渔具店69家。执法对象分布广泛,执法事项繁多,执法任务艰巨。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参与到“十年禁渔”“动物卫生监督”等一线执法现场开展“一把手跟执法”活动,切实找准行政执法的现状、难点、困难,一方面真实客观地了解到农业执法面临的执法环境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自己推动法治建设领域决策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带队执法也给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鼓舞了士气、增加了信心。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还带头完成学法用法考勤考试,督促全局干部职工2023年考试考勤完成率100%,做到了集中学法与日常自学相结合,学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好“党政一把手”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二)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严格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制建设,全面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依法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律审核监督和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突出执法办案,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齐配强农业执法力量,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保障农业综合执法新体系。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以“综合执法、文明执法、智慧执法”三大能力提升为重点,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深入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依规公开农业行政处罚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普法宣传,努力营造法制工作氛围。一是深化普法责任落实。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二是抓好重点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涉农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