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府办发〔2013〕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凯里市开展农村50户以上木质结构房屋村寨电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1日
凯里市开展农村50户以上木质
结构房屋村寨电改实施方案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50户以上连片村寨木质结构房屋电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州府办发〔2013〕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顺利开展我市农村50户以上木质结构房屋村寨电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特成立凯里市开展农村50户以上木质结构房屋村寨电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凯群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彭诗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美英(市公安局政委)
喻深祥(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舒宋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扶贫办主任)
肖 祥(市安监局局长)
李玉泓(市财政局局长)
蒋鑫龙(市规划局局长)
许 亮(市住建局局长)
李文胜(市郊供电局局长)
文正周(龙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 薇(三棵树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朝周(旁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姚 宇(舟溪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
王绍帅(开怀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大队,喻深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资金筹集、督促指导、收集材料等日常工作。
二、改造时间
2013年8月1日—2013年11月30日。
三、改造对象和步骤
(一)改造对象
1.旁海镇:大溪村(60户)。
2.三棵树镇:格细村大寨(148户)、平乐村大新寨(63户)、南高村脚高组(270户)、朗利村乌利组210户)。
3.舟溪镇:舟南村黄金组(137户)、枫香村(207户)、情郎村大寨(135户)。
4.龙场镇:虎庄村大坡组(57户)、龙场村(162户)。
5.开怀街道:挂丁村(722户)。
共计2171户。
(二)改造步骤
由涉及的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四、改造标准和要求
(一)村寨室内外电线路的清理
1.村寨室外供电线路清理规范。
2.对寨内影响安全的变压器进行更换或者移位。
(二)户内用电线路改造
1.每栋木质房屋改造线路敷设(穿防火阻燃管)、安装空气开关。
2.每间房以安装一个插座、一个开关、一个灯泡为标准。
3.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所有旧电线盒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必须清理销毁,严防乱搭乱接。
(三)软件部分
各建设村寨所用的“电改”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并对产品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待验收合格后与其他材料统一装订。
五、改造资金筹集和电气产品采购及安装
(一)资金筹集
资金筹集按照州人民政府补助每户200元,市政府每户补助800元,农户自筹216元的方式进行。
(二)电气产品采购及安装
电气产品采购、安装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六、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电改”建设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市消防大队、市住建局、市郊供电局等部门负责指导。
(二)各乡镇(街道)按照“报进度、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洁”的要求,按期按质完成建设任务。要明确建设村寨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进驻村寨现场办公,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电改”建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对工作不力,导致电改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市人民政府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三)由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