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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2013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凯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4-11-07 16:51

凯府办发〔2013〕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凯里市2013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22日

凯里市2013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

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2013年度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卫办发〔2013〕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2013年全市宫颈癌任务数15000人,液基薄片(TCT)7500人(附件1)。

(二)医疗机构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使我市农村妇女宫颈癌防治知晓率达到60%以上。

(四)探索适合基层宫颈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项目范围:全市10个乡镇、6个街道。

(二)目标人群:35—64岁农村已婚妇女,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且自愿参加的。

三、项目执行时限及计划

(一)项目执行时限。2013年7月—2013年11月底。

(二)项目执行计划。

1. 2013年7月:制定市级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

2. 2013年8月:召开项目启动大会及培训会,举办妇科、检验和宫颈脱落细胞阅片技术人员培训班。

3. 2013年9月—11月:大规模开展健康教育、动员、宣传工作,完成15000目标人群的检查任务,并做好督导、技术指导和质控工作。

4. 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和工作总结,报上级业务部门。

四、项目内容

(一)健康教育及知识问卷调查。

(二)项目检查内容。

1. 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

2. 阴道分泌物及宫颈分泌物涂片革兰染色显微镜检查。

3.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按照任务数的1/2开展液基薄片(TCT),采用TBS诊断系统。单号为液基薄片(TCT),双号为巴氏涂片。

4. 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按照10%的细胞学检查人数测算)。

5. 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按照50%阴道镜检查人数测算)。

(三)人员培训。

1. 培训对象。市、乡两级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 培训内容。

(1)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上报等。

(2)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

(3)宫颈癌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四)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 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宣传组织动员的优势,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参加宫颈癌检查。

2.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 在项目实施中,医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向检查人群传播宫颈癌防治的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凯里市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妇联、市计生局、市文体广电局、市民政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等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雷建华任办公室主任,王晓东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工作(附件2)。

(二)成立市级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项目督导与质量控制、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和资金分配方案管理等工作(附件3)。

六、职责与分工

(一)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成立凯里市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专家技术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工作。

(二)市妇联:充分调动乡村两级妇联的力量,在目标人群中积极开展宣传、组织和发动工作,逐步形成目标人群主动检查的氛围;向上级妇联申请目标人群的治疗经费补助。

(三)市人口计生局:协调市、乡、村三级计生网络开展宣传、组织和发动工作。

(四)市文体广电局:协调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

(五)市民政局:对目标人群落实大病医疗救助。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根据各自然村地域分布情况安排检查顺序,确定检查时间.

(七)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确定妇女宫颈癌检查初筛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开展相关人员培训;落实本市的宫颈癌筛查任务数;印制项目所需的相关材料;收集、管理相关信息,承担各种报表网络审核;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省、州、市领导小组上报项目进展情况;落实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宫颈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承担大十字、西门和洗马河、城西4个街道宫颈癌初筛检查任务,并及时将各项检查结果反馈给各街道办事处;承担阴道/宫颈分泌物、阴道镜检查信息报送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向目标人群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信息材料;做好本机构首诊者中可疑或异常者的追踪随访、通知并督促其进一步地检查和/或治疗,填写随访登记。

(八)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湾溪街道宫颈癌初筛检查任务;承担宫颈脱落细胞检查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初筛机构无法开展或无法完成的宫颈脱落细胞阅片和全市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湾溪街道和相应的初筛机构,每月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乡镇的组织病理学阳性者名单;做好本机构首诊者中可疑或异常者的追踪随访、通知并督促其进一步地检查或治疗,填写随访登记。

(九)各乡镇卫生院:作为初筛机构,负责向目标人群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承担本辖区宫颈癌检查任务,并及时将各项检查结果反馈给目标人群;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信息材料;做好本机构首诊者中可疑或异常者的追踪随访、通知并督促其进一步地检查和/或治疗,并协助上级机构完成本辖区首诊者中可疑或异常者的追踪随访、通知并督促其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并上报相关信息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随访登记。

(十)村(居)委会、村卫生室相关人员:负责登记上报本辖区“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登记册”;负责对受检对象进行宣传讲解。协助市、乡有关单位对可疑或异常者的追踪随访、通知并督促其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

(十一)专家技术指导组:按照项目文本要求,负责对承担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指导,参与项目督导和质量控制。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承担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基本条件。

1. 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须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才能开展相关工作。

2. 承担项目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

3. 从事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人员须具备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并经培训、考试合格。

(二)宫颈癌检查工作流程。

1. 村(居)委会。检查人群→村(居)委会/村卫生室→填写“贵州省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登记册”→宣传相关卫生知识动员签署“农村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签署的“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户口→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2. 检查流程。

(1)检查人群→初筛机构→向检查人群传播宫颈癌防治的核心信息→进行“宫颈癌防治知识问卷”调查→填写“个案登记表” →取阴道分泌物及宫颈分泌物涂片→取宫颈脱落细胞涂片→妇科检查→宫颈肉眼有异常的对象→阴道镜检查→阴道镜检查异常者→取宫颈组织→送市第一人民医院做组织病理检查。

(2)乡镇卫生院→通知宫颈脱落细胞报告异常者→指定医疗保健机构→阴道镜检查→阴道镜检查异常者→取宫颈组织→送市第一人民医院做组织病理检查。

(3)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完成脱落细胞阅片、阴道镜检查和组织病理检查后→要出具全国统一的检测报告单,反馈至初筛机构或街道办事处。同时将结果进行登记。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初筛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用“农村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反馈给辖区受检对象并建立反馈登记册,同时督促可疑或确诊者进行进一步检查或治疗,负责追踪随访,并完成个案登记表填写。

(三)信息报送与管理。

1. 报送资料。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进度月报表。

(2)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报表。

(3)宫颈癌个案登记表。

对每例检查妇女均应填写宫颈癌个案登记表,但仅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CIN1、CIN2、CIN3、原位腺癌(AIS)、微小浸润癌(鳞癌/腺癌)、浸润癌(鳞癌/腺癌)及其他病理检查异常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

2. 报送形式。

(1)宫颈癌初筛机构负责填写所有纸质月报表、季报表和宫颈癌登记表并留存,同时将纸质月报表、季报表和需上报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报凯里市计保中心保健科。

(2)凯里市计保中心保健科通过登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注意事项:报送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和季报表必须是完成所有检查内容,已经结案的个案信息;宫颈癌个案登记表网络直报仅录入阴影部分的内容。

3. 报告和审核时间。

(1)宫颈癌初筛机构:每月1日前完成上月纸质月报表和结案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的上报。11月20日完成第四季度报表。

(2)凯里市计保中心:每月2日前完成对上月纸质月报表和结案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的审核及网络录入。

(3)市第一人民医院:每月1日前完成上月组织病理阳性个案的上报。11月20日完成第四季度报表。

(4)凯里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月报表和宫颈癌个案登记表的网络审核。

4. 网络用户管理。

(1)录入用户:凯里市计保中心继续使用重大公共卫生直报系统录入账号,进行月报表、季报表和个案登记表的录入。

(2)行政审核用户:由国家妇幼卫生监测办统一将各级行政审核用户账号下发省卫生厅,省卫生厅负责下发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3)业务浏览用户:由国家妇幼卫生监测办统一将各级业务浏览用户账号下发省妇幼保健机构,省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下发到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应明确专人使用各用户账号,建立使用人员档案,确保信息安全。

5.其它要求

(1)为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和避免错误,各级信息人员应固定专人负责。

凯里市计保中心在数据录入直报系统之前,应对原始报告卡和表进行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要予以剔除。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驳回修改,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控制检查。

(2)国家级管理单位审核后,各级不能再修改已报送的信息,若发现个别数据漏报、重报现象,可在下月或下季度报表中进行更正,并在报表备注栏中说明。

(3)要以信息直报系统上报数据为准,做好与医改监测等相关工作的衔接,避免同一指标通过不同报送途径出现多个数据的情况。

(4)初筛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市计保中心留存好上报的各种报表,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各级加强信息数据保密意识培训,配备信息报告设施,安装杀毒软件,设置开机密码。

(5)宫颈癌个案登记表编号要求:已经接受检查的妇女仍使用上一周期的编号,上一周期未检查的妇女,应在原有编号的基础上进行编号。

(四)质量控制。

1.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对辖区内承担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指定各级宫颈脱落细胞片和组织病理片质控机构;对基层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2.质控内容包括:宫颈脱落细胞、组织病理检查和数据上报等。

3.质控标准及方法:

(1)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的质控:全年阳性涂片按10%抽查,阴性按2%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本级专家相互复核,涂片结果合格率达到80%。

(2)组织病理学检查的质控:由州级专家复核,全年抽查5%的病理切片,诊断结果符合率应达到90%。

(3)数据质控:全年随机抽取200份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每次50份,全年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4.质控次数及要求:

(1)原则上每月1次,共3次。

(2)根据每次复核数量,质控专家须在2周内完成质控阅片工作。每次完成质控后,需填写贵州省抽查宫颈脱落细胞阴性片质控结果登记表、贵州省抽查宫颈脱落细胞阳性片质控结果登记表、贵州省抽查宫颈组织病理学片质控结果登记表,并完成质控报告。

(3)以上质控资料原件返回初筛机构,市计保中心留存复印件。

(五)项目工作监督、评估和调度。

1. 督导评估内容。定期组织对项目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健康教育效果、质量控制及项目效果等进行督导和评估。

2. 督导评估次数和要求。

(1)每月1次,共3次;每次抽查初筛机构3~5所,以及所有指定的脱落细胞阅片机构、阴道镜检查机构、组织病理检查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每次用宫颈癌防治知识问卷抽查已接受检查的人数为25—30人。

(2)制定项目督导和评估方案,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3)督导评估结束后,及时进行反馈,填写督导评估表和完成督导报告,并及时进行书面督导情况通报。

3. 项目工作调度。由市政府组织召开项目工作调度会,了解项目工作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安排下步工作。

八、经费保障与管理

(一)项目由中央转移资金支付。

(二)项目经费管理: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必须建立专项科目,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的30%可用于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的劳务补助,项目经费的70%可用于项目检查的设备和耗材的购置和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 2013年各乡镇街道宫颈癌任务分配表

2. 凯里市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3. 凯里市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专家组成员

名单

主办: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行政中心C座  联系电话:0855-8065700

备案号:黔ICP备16008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10001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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