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府办发〔2014〕135号
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凯里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召 集 人:张 淼(州长助理、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召集人:杨承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杨光成(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
王 柯(市政府办主任)
李玉泓(市财政局局长)
彭 晖(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杨 寰(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建勇(市发改局局长)
王若峰(市审计局局长)
文 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范云(市国资办主任)
李孟群(市旅游办主任)
龙运国(市教育局局长)
钟全亮(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建军(市工信局局长)
阮 波(市住建局局长)
马翔宇(市房产局局长)
龙 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申学林(市农业局局长、市畜牧办主任)
杨政钦(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白渝丰(市林业局局长)
王正荣(市水利局局长)
罗成仲(市城管局局长)
杜昌霍(凯里经济开发区<东区>管委会)
龙海涛(市招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补。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李玉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并承担具体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州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重大事项,拟订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和拟定会议议题报会议召集人审定;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联席会议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措施情况;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处理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信息、数据,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的措施和建议;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印发会议纪要;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并确定时间、议题、参会人员等会议内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每年年初举行全体成员会议,通报过去一年情况并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副召集人可受召集人委托主持召开联席会议,也可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内容,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会。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有关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要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和参会名单,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积极研究解决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支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合力。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印发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并按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