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府办发〔2014〕137号
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凯里市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1月17日
凯里市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方案
为加强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国务院有关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要求,通过清理存量债务,甄别债务类型,摸清偿债能力,锁定在建项目,统计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全面清理、逐笔甄别、预算管理”的原则,做好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市人民政府建立凯里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成立凯里市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有关领导和市财政、审计、发改、人民银行、银监、金融办、国土资源、国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
清理甄别工作按照先清理、后甄别的顺序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举借单位(以下简称债务单位)要根据合同逐笔核对,并依据审计口径将存量债务进行分类,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在存量债务清理的基础上,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逐笔甄别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
(一)清理核实存量债务。
1.清理核实要素。
(1)基本情况。包括债务余额、债务类型、债务用途、协议金额、提款金额、偿债计划、实际还本付息、偿债资金来源、逾期情况等。
(2)项目情况。建设项目清理的内容包括项目性质、项目分类、开工及竣工时间、项目计划总投资、已到位资金及后续资金缺口等。
2.清理核实的时间范围。
(1)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各笔债务,其截至2014年12月31日债务数据根据审计结果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债务系统)统计的债务增减变化额填报。
(2)2013年6月30日后新发生的各笔债务,其截至2014年12月31日债务根据债务系统统计数据及审计口径填报。
3.债务的分类标准。债务单位要根据合同逐笔核对,并依据审计口径将存量债务划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4.债权债务对账。债务单位应将清理后的债务数据与债权人或相关单位逐笔核对确认。债权债务对账结果需经双方签章确认,涉及担保的担保人也要签章确认。
(1)地方政府债券、外债转贷、国债转贷、政策性挂账、农业综合开发借款明细数据与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对账。
(2)银行贷款明细数据与贷款发放银行对账。
(3)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明细数据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账。
(4)政信信托(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的各类信托产品)明细数据与银监部门对账。
(5)政府回购(BT)债务明细数据与投资建设方对账。
(6)融资平台发行的企业债明细数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与市发改局对账。
(7)拖欠工程款、集资款等债务,由债权人予以确认。
(8)基金、融资租赁、委托贷款、个人借款等形成的债务由债务单位与债权人或相关单位直接对账。
(9)其他。
5.争议解决。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各主管部门上报的债务数据,凡与审计结果或审计口径不一致的,应退回债务单位重新核实填报。对按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口径填报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有争议的,争议双方提出解决方案及依据,经上级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报同级政府确定。
6.各单位要全面统计锁定截至国发〔2014〕43号下发之日(2014年9月21日)的在建项目。在建项目要优先通过PPP模式推进,确需政府举债建设的,要客观核算后续融资需求。
7.各单位要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融资平台公司名单为基础,结合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增减变化情况,统计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名录。
8.各单位在报送清理结果时还需将本部门、单位债务所涉及的立项文件、项目合同、资金进账票据、资金拨付票据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交市财政局存档备案。
(二)甄别存量债务。在存量债务清理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对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逐笔划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其中:
1.通过PPP模式转化为企业债务的,不纳入政府债务。
2.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甄别为一般债务。如义务教育等。
3.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仅指项目自身收益),甄别为专项债务。如土地储备债务。
4.项目有一定收益但项目收益无法完全覆盖的,无法覆盖的部分列入一般债务,其他部分列入专项债务。
(三)汇总上报政府债务。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存量债务,锁定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将锁定后的政府存量债务情况及时向市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分工
(一)各债务单位要成立债务清理小组,承担本单位债务数据填报、对账、上报,数据备份及资料备查等工作,并由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清理结果签字负责。
(二)各主管部门承担部门本级存量债务清理工作,对所属单位上报的清理结果审核汇总后市财政局,并由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清理审核结果签字负责。
(三)市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清理甄别工作,对清理后的政府存量债务进行甄别并签字确认,协助人行、银监部门统计核实平台公司名录。
(四)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对在建项目进行清理认定。
(五)市审计局负责对有争议的存量债务数据及本地区债务清理甄别结果出具审计意见。
(六)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州银监局负责加强银行信贷管理和金融风险防控,负责开展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的统计核实工作。
(七)市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相关政策协调和与金融机构的工作沟通。
五、清理甄别结果报送
(一)各单位于2014年11月24日前将本部门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债券、BT融资、农业综合开发借款、企业债转贷、银行贷款转贷等债务清理结果报送市财政局预算科(联系电话:8221272)。
(二)各单位于2014年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债务清理结果报送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分管科室。
(三)市财政局预算科于2014年11月28日前将全市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