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凯里市2014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5月12日
凯里市2014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
(节能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99号)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4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计划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14〕254号)精神,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14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规范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购买程序,便于政府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2014年度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成立凯里市2014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哲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玉泓(市财政局局长)
王建勇(市发改局局长)
邓造标(凯里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张永华(市政府节能办主任)
肖启艳(市节能减排监察大队大队长)
文 芳(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顾丰业(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 兰(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 鸿(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艳蓉(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张忠贵(凯里经济开发区(东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通精(市公共照明中心主任)
曹必忠(湾溪街道党委副书记)
顾小龙(大风洞乡政法委书记、副乡长)
张恒磊(舟溪镇党委组织员)
杨成辉(旁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昭武(碧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彭正富(下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茂玉(炉山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杨启荣(龙场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罗晶戈(凯棠乡人民政府科技副乡长)
李朝俊(湾水镇人武部部长)
唐建峰(万潮镇人武部部长)
文 荣(城西街道人武部部长)
黄 萍(大十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换玲(西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熊文才(洗马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佳(开怀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
余世武(三棵树镇挂丁社区主任)
罗朝伟(鸭塘街道经发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2014年度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推广办”)在市发改局,王建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启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的日常组织、监督管理、信息通报及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凯里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共同负责全市中央财政补贴高效节能产品(节能灯)推广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市文体广电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共照明中心、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做好高效节能产品(节能灯)的推广工作。
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的节能灯推广组织和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成立节能灯推广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居)委会、社区及有关单位,组织做好宣传动员、登记造册、数量汇总、款项收取、节能灯发放等工作。
二、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购买流程
(一)大宗用户购买流程
1.大宗用户填写《2014年度大宗用户申购情况表》(附件2)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市节能推广办审核盖章,分别由大宗用户、推广企业、市节能推广办各执一份,市节能推广办要做到随到随审。
2.大宗用户根据审核盖章后的申购情况表与推广企业签订供货协议《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供货协议》(附件1)。协议一式三份,大宗用户、推广企业、市节能推广办各执一份,并在完成安装后得到用户确认、签字盖章。
3.推广企业按照供货协议确定的型号、数量和约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开具发票。推广企业需留存大宗用户确认签字盖章的供货协议、销售发票等原始凭证。
(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流序
1.购买单位填写《2014年度城乡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附件3),并加盖购买单位公章后,报送市机关事务局进行审核汇总,填写《2014年度城乡居民用户购买汇总表》(附件4),由市机关事务局集中报送市节能推广办审核盖章。汇总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推广企业、市节能推广办和市机关事务局各执一份作为原始凭证备查。
2.推广企业按照汇总表登记的型号、数量和约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开具发票。由市机关事务局负责货款的集中收付和产品发放工作。
3.各部门单位在领取推广产品时应在购买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居民用户购买流程
1.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持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填写《2014年度城乡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附件3),每个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数量不得超过5支,同一身份证明不得用于重复购买。登记表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妥善保存,作为原始凭证备查。
2.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将《2014年度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附件3)进行审核汇总,填写《2014年度城乡居民用户购买汇总表》(附件4)并盖章,由所在街道(乡镇)集中送市节能推广办审核盖章,市节能推广办要做到随到随审。
3.市节能推广办根据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居民申购的情况,与推广企业联系,推广企业按照汇总表登记的型号、数量和约定的供货时间供货。购买单位要专人负责货款的集中收付和产品领取、发放工作。居民领取推广产品时应在《2014年度城乡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附件3)签字确认。
4.发放结束后,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应在所辖区域公共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公示补贴产品发放记录并拍照留存。
5.居民签字确认后的《2014年度城乡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附件3)、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填写的《2014年度城乡居民用户购买汇总表》(附件4)、货款支付凭证、公示证明等相关凭证一式四份,分别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所在乡镇(街道)、市节能推广办加盖公章后,由推广企业、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所在乡镇(街道)和市节能推广办保存。
6.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便于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用户购买程序可按照简化、快捷原则自行确定。
7.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在推广任务完成后,由推广企业填写《2014年度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5),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审核盖章后报州发改委和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和州财政局审核盖章后报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审核后填写《2014年度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6),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申请补贴资金。
三、推广任务分配
2014年我市推广节能灯任务量为4.42万只。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推广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市直部门,具体推广任务分配详见下表。
凯里市2014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 |
大功率紧凑型荧光灯 |
小功率紧凑型荧光灯(浙江长兴昌盛) |
双端直管荧光灯T5及支架(支) |
合计(支) | |
浙江晨辉 |
浙江阳光 | |||||
1 |
城西街道 |
350 |
350 |
2100 |
80 |
2880 |
2 |
大十字街道 |
400 |
400 |
2300 |
80 |
3180 |
3 |
西门街道 |
350 |
350 |
1800 |
80 |
2580 |
4 |
洗马河街道 |
350 |
350 |
1800 |
80 |
2580 |
5 |
湾溪街道 |
200 |
200 |
1100 |
80 |
1580 |
6 |
鸭塘街道 |
250 |
250 |
1200 |
80 |
1780 |
7 |
开怀街道 |
200 |
200 |
1000 |
80 |
1480 |
8 |
三棵树镇 |
200 |
200 |
1100 |
80 |
1580 |
9 |
舟溪镇 |
200 |
200 |
1000 |
80 |
1480 |
10 |
旁海镇 |
200 |
200 |
1000 |
80 |
1480 |
11 |
湾水镇 |
200 |
200 |
1000 |
80 |
1480 |
12 |
炉山镇 |
200 |
200 |
1200 |
80 |
1680 |
13 |
万潮镇 |
200 |
200 |
1000 |
80 |
1480 |
14 |
龙场镇 |
200 |
200 |
1000 |
80 |
1480 |
15 |
凯棠乡 |
200 |
200 |
1000 |
80 |
1480 |
16 |
大风洞乡 |
200 |
200 |
1000 |
80 |
1480 |
17 |
碧波镇 |
200 |
200 |
1000 |
80 |
1480 |
18 |
下司镇 |
200 |
200 |
1000 |
80 |
1480 |
19 |
市机关事务局 |
200 |
200 |
900 |
100 |
1400 |
20 |
市教育局 |
250 |
250 |
1100 |
140 |
1740 |
21 |
市卫生局 |
250 |
250 |
900 |
100 |
1500 |
22 |
市住建局 |
150 |
150 |
900 |
80 |
1280 |
23 |
凯里经济开发区(东区)管委会 |
125 |
125 |
450 |
50 |
750 |
24 |
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125 |
125 |
450 |
50 |
750 |
25 |
市工信局 |
200 |
200 |
850 |
80 |
1330 |
26 |
市文体广电局 |
150 |
150 |
850 |
80 |
1230 |
27 |
市城管局 |
250 |
250 |
1000 |
80 |
1580 |
合计 |
6000 |
6000 |
30000 |
2200 |
44200 | |
备注: 1.紧凑型节能灯,分小功率节能灯(7W、13W、18W、24W)、大功率节能灯(25W、35W、45W、55W)。小功率任务3万支,大功率任务1.2万支,在确保完成任务量的前提下按实际需求调整或超购。 2.双端直管荧光灯T5及支架(14W、28W),任务数为0.22万支,推广侧重于教育系统(学校)、卫生系统(医院)、商务系统(超市)、办公区域等。 |
四、中标企业及产品情况
销售区域 |
销售产品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黔东南州 |
大功率紧凑型荧光灯(浙江晨辉) 0.6万只 |
浙江晨辉照明厂家代表:罗俊雄(18072206273) 总负责人:诸建华(18072206268、13656858386) |
大功率紧凑型荧光灯(浙江阳光) 0.6万只 |
浙江阳光厂家代表:杨占渠(18286007439) | |
小功率紧凑型荧光灯(浙江长兴昌盛) 3万只 |
浙江长兴昌盛厂家代表:孙锐(13638517312)、刘存女(13885050353)、王家伟(18085034843) | |
双端直管荧光灯T5及支架(佛山照明) 0.22万只 |
联系人:李 辉:18627929266 邹相岳:18627876380 |
(一)中标企业情况
(二)中标产品及价格情况
单位:元/只 | ||||
生产厂家及产品名称 |
型号 |
中标价格 |
补贴30%后的价格 (大宗用户) |
补贴50%后的价格 (居民用户) |
浙江晨辉大功率紧凑型荧光灯 |
45W |
40.00 |
28 |
20 |
55W |
52.00 |
36.4 |
26 | |
浙江阳光大功率紧凑型荧光灯 |
25W |
20.00 |
14 |
10 |
35W |
30.00 |
21 |
15 | |
45W |
40.00 |
28 |
20 | |
浙江长兴昌盛小功率紧凑型荧光灯 |
7W |
U:7.60 |
5.32 |
3.8 |
13W |
U:8.60 |
6.02 |
4.3 | |
18-24W |
12.00 |
8.4 |
6 | |
佛山电器照明三基色高频双端荧光灯 |
14W |
20.00 |
14 |
10 |
28W |
38.00 |
26.6 |
19 |
五、推广企业职责
(一)推广企业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2年。
(二)推广企业应在推广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印制“政府补贴、绿照工程”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无颜色要求)。
(三)推广企业应积极配合市节能推广办做好推广工作,切实履行承诺,及时配送推广产品,确保产品型号、规格齐全,废旧灯管由推广企业负责回收处理。
六、推广时间安排
今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从5月10日启动,到2014年8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4年5月18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在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召开2014年度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议,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通过新闻、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地推广办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各级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国家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相关政策及重要意义,使此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4年5月18日-2014年7月25日)。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推广工作,做好产品申购、登记汇总、货款收交、产品发放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4年7月26日-2014年8月10日)。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推广工作进行总结。2014年8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节能推广办。
七、监督管理
(一)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把推广重点放在大量使用白炽灯的农村和街道社区的普通居民,动员广大居民积极使用节能灯,自觉淘汰白炽灯,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各单位要根据分配的指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和登记工作。
(二)推广工作要与节能宣传结合起来,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节电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灯的推广工作,保证指标任务的完成,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审核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市节能推广办将在汇总阶段进行随机抽查。严禁各类标示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的高效照明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和倒买倒卖,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节能推广办举报,举报电话:0855-8068713。
(四)市节能推广办将对大宗用户、城乡居民用户购买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弄虚作假、倒买倒卖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五)对未按时完成推广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按时完成推广任务,且超额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适当的奖励,并列入年度业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