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凯里市全面推开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 17日
凯里市全面推开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6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整合市镇村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凯里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形成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村级卫生室为网底的市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医保资金对医共体实行按参保人头总额预付等综合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水平,提高区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率,实现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加快健康凯里建设步伐。
二、总体目标
建立市镇村一体化管理机制,组建成“服务共同、责任共同、利益共同、管理共同”的县域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逐步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多种形式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的基础性、杠杆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初步建立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有所增加,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居民两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50%。医保实际补偿比例上升达到70%以上,居民自付费用下降到30%以内。
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县域医共体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即医疗服务实现“六提升六下降”,即:群众健康素养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区域内就诊率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明显提升、医务人员的获得感明显提升,群众患病率明显下降、群众就医自付费用明显下降、患者区域外就诊率明显下降、医疗费用不合理部分明显下降、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医保支付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努力实现“90%以上的住院病人不出市、住院实际补偿比不低于70%、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转诊住院实际补偿比达90%”的目标。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基本实现健康公平,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全面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设定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原则。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公益性贯彻于整个医共体建设过程中,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享受更多获得感。
(二)坚持攻坚克难和整体推进原则。在2017年医共体建设试点的基础上,采取区域内纵横结合方式,整合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形成一个区域内整体的紧密型医共体。
(三)坚持厘清权责和强化监督管理原则。坚持“八不变、八统一”,“八不变”即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单位法人资格不变、产权归属不变、财政投入体制不变、基本职能不变、收费标准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单位第一名称不变,“八统一”即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绩效考核、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目录及采购、统一医疗服务质量控制、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及结余的医保资金。
(四)坚持三医联动促改革原则。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实行医疗与医保、患者三方利益相容,促进医疗机构自动节约医保费用,转变被动控费为主动控费,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就诊秩序,推动市、镇、村医疗卫生可持续发展。
四、组建方式及职责分工
(一)调整凯里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调整以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成员由组织、人社、编委办、发改、财政、卫计、审计等职能主要负责人担任的凯里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委”)。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计局局长兼任。将组织、人社、卫计、编委办、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办医权限集中收归医管委统一决策,履行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承担政府办医职能。负责推进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制定(修订)县域医共体规划、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薪酬制度;监管市医共体运行、财务预决算;负责县域医共体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人选的考核、聘用、解聘等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医共体重大事项;对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考核。
(二)县域医共体的组建形式。以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龙头,横向与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纵向与11所镇卫生院、7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组建市镇村一体化紧密型医共体,各医共体成员单位均加挂“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XXX分院”牌子,确保政隶属关系不变、基本职能不变、单位第一名称不变。
(三)县域医共体的管理模式。县域医共体由市医管委直接领导,同时医共体设立凯里市县域医共体理事会、监事会,医共体龙头医院分别与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签订医共体协议书,组建凯里市县域医共体办公室,医共体办公室由医共体理事会负责管理,形成部门监督、行业管理的新模式。
1.组建县域医共体理事会:在市医管委的直接领导下,成立县域医共体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名、理事7名。作为医共体的管理决策机构,实行医共体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负责制,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县域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县域医共体内各单位的总体规划、运营管理、资源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龙头医院内,抽调专人负责医共体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2.组建县域医共体监事会:设立县域医共体监事会,监事会主席1名,成员5名,由“两代表一委员”和县域医共体内职工代表组成,由市医管委办公室提名和职工代表大会推荐,市医管委聘任。
县域医共体监事会受市医管委的委托负责对理事会重大决策决议、县域医共体运行情况、财务审核以及对理事会各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事项。
(四)县域医共体的职责分工。
1.县域医共体理事会:理事会对医管委负总责。由理事会选聘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院长,同时报医管委备案,各成员单位的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报理事会聘任。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调配、招聘新增编制人员和编制备案制人员,制定县域医共体章程、双向转诊实施细则、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意见等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县域医共体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并具体推进落实。
2.医共体龙头医院职责:负责组织制定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承担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业务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药品管理、培训管理、信息化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制定出入院、转诊标准,实行区域协同联动。完成医管委及理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卫生监督协管、计生服务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完成医共体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承担本村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切实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履行家庭医生职责,引导病人合理就医、逐级转诊。完成医共体及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投入。按照“核定收支、补足差额、突出重点、确保发展”的原则,政府对医共体内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充分用足医共体内各公立医院事业发展基金,资金仍不足的情况下,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政府负责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同时加大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补助项目不减少,补助水平逐年适当提高,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二)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作用、杠杆作用和引擎作用,按照“总额预算包干、结余全部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服务项目付费等多种方式结合的复合型医保预付管理制度。根据近三年的运行数据,统计出辖区内和辖区外病人数量、次均费用、实际补偿比、基金支付额等数据,按照现有的资金支出分布结构,适当考虑住院人次和医疗费用的合理上涨,以及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因素,预算安排本年度(季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支出总额,医保基金可按当年筹集资金总额扣除大病保险等项目后按合理比例作为总预算,纳入医共体管理。医共体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服务的直接提供、必要的转诊以及医保补偿方案规定的费用报销。区域外住院病人的报销也从总额预算中支付,结余资金由医共体龙头医院和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市、镇、村按照5:3:2比例合理调配。对县域医共体外的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医保病人,医共体可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之结算。
(三)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医共体龙头医院院长由市医管委考核聘任,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五年。按照“综合分析、合理评价、分类考核、奖惩挂钩”的原则,建立院长聘期目标责任制和年薪制,将社会满意度、管理效率、资产运营、可持续发展、职工认可、平安建设、办院方向等纳入聘期目标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医共体龙头医院院长续聘、解聘、奖惩和薪酬发放的依据。将全市公立医院编制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含编制备案制)进行整合,人才调配权统一由医共体理事会统筹管理,实现县聘乡用,按照国家和贵州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医共体龙头单位实行公开自主招聘,自主调配,报医管委备案。空编主要用于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和骨干人才,公开招聘按贵州省相关文件执行。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压缩占事业编制的工勤技能岗位,将腾出的编制和岗位用于临床一线。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制定符合本院特点的竞聘上岗方案,精准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具体聘用条件,完善全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聘后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聘期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薪酬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按照“两个允许”的原则,“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医共体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重点对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倾斜,提高薪酬待遇。将年度目标考核奖打包交由医共体龙头单位管理,对在基层工作的医务人员根据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二次分配。医共体在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及财务不出现赤字的前提下,可用业务收入的60%用于绩效发放,提升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四)推行财务管理改革。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财务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医疗机构财政补助人员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医疗收入和新农合(含职工医保)按人头补助资金“打捆”由县域医共体统一管理。县域医共体制定相应绩效考核方案。医院推进单病种收费及DRGS管理,逐步去除按项目收费的弊端,县域医共体各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财政投入方式不变;新农合(含职工医保)结余资金可按县域医共体理事会制定的分配办法进行核算和分配。医疗收入和医保、新农合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县域医共体理事会制定具体方案,报市医管委批准后实施。县域医共体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财务监管,同时接受市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1.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强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镇卫生院开展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妇幼健康服务、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五大能力,完成县级公立医院“5+2”重点学科建设并投入使用;中心镇卫生院100%达到甲等乡镇卫生院标准;100%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以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实现市、镇、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诊断能力、疾病治疗能力、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促进群众基层首诊。
2.建立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机制。按照群众自愿原则,医共体龙头医院制定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常见病名单,各级医院按照名单实现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标准、流程,实现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有序转诊。通过镇卫生院转诊到县级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转诊到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农合病人,报销比例适当上浮,对不按病种分级诊疗人员不予以报销。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预约挂号统一平台,县级公立医院普遍开展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专家门诊号和住院床位优先向医共体成员单位开放。向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转诊人次年增长10%以上。
3.抓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已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础上,做好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并推行“专家+家庭医生”的联合签约。建立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惠及全市百姓的健康管理及慢病防控体系、健康教育体系和传染病防控体系。改革药物供应体系及制度,以满足家庭医生服务需要。以医共体镇卫生院为服务载体。推进城乡居民自愿与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重点考核履约率及群众满意度。县级医院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到2020年,扩大签约服务范围,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六)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医共体统一的绩效考核标准,医共体内实行医务人员岗位目标薪酬与绩效考核和岗位工作量挂勾,突出技能和服务质量考核,建立以工作数量、工作效果、技术含量、群众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考核结果与医共体管理团队的任免和奖惩挂钩,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挂钩。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9年3月底前)。成立医共体办公室,完成各医疗机构的人员、资产清理,整合工作,制定医共体章程、绩效考核方案等配套文件,召开启动会和进行挂牌等组建工作。
(二)第二阶段,运行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医共体针对各成员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细则并报市医管委备案。市医管委组织卫计、财政、人社、发改、编委办等相关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医共体运行调研、指导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医共体要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共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
(三)第三阶段,自评阶段(2020年1月至2月)。对县域医共体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总结,迎接上级的评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共体建设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改革深度和难度都较大。市医管委要加强对医共体的组织指导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人民政府是推进医共体建设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复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跟踪改革进展,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有效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医共体建设,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市医管委开展医共体龙头医院院长、副院长的选聘工作;市卫计局负责医共体建设的行业监管,明确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指导文件;市发改局负责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统一规划、协调医疗服务价格权限,制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医共体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督;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偿和政策投入;市委编办下放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量内人员调剂权限给医共体,协助并指导医共体在编制总量内优化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结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医共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做好医共体所需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人事权下放和流动管理。市医共体龙头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市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报市医管委备案,认真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评估。市医管委要建立医共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县级医疗机构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考核医共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情况等,引导县级公立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同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全面加强医共体建设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开展县域医共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