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凯里市深化社区居民委员会运转经费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2月9日
凯里市深化社区居民委员会运转经费和社区
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细则(试行)
为扎实推进全市深化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工作,提升社区居民委员会运转经费,提高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完善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关爱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运转经费
为持续抓好社区运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培训经费、体育文化活动经费、综治经费的落实,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15万元,其中专项服务群众经费每年不低于10万元。按照“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数+网格数+人数”的原则,予以年度拨付。一是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个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为10万元/年;二是运转经费基数: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运转经费基数为5万元/年;三是网格数补助经费:每个网格标准为500元/年;四是人数补助经费: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按在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数为单位进行补助,每人标准为6元/年。
二、居委会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报酬及误工补贴
(一)在岗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报酬
在岗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实行结构补贴制,按照“岗位报酬、绩效报酬、年终绩效考核”三部分组成。
1.岗位报酬。岗位工资由基本报酬×岗位系数构成,基本报酬和岗位系数根据累计任职年限设置不同等级(参照附表)。随着岗位变动、累计任职年限增加、受教育程度和相关专业水平提高等,岗位报酬相应增加。
(1)基本报酬。基本岗位共设40个等级,对应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累计任职的年限,根据累计任职年限增加逐年提高等级。
(2)岗位系数。共设置17个等级(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享受7-17级,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副职兼文书享受4-14级,党组织副书记、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和社区工作者享受1-11级),在岗位不变的情况下,随着累计工作年限增加、能力素质提高、受教育程度和相关专业水平提高等逐年提高等级。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获得本科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的,岗位系数提升1个等级;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的,岗位系数提升2个等级;获得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的,岗位系数提升3个等级。学历提升后,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补贴。
(3)累计工作年限。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社区)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及社区工作者各阶级工作时长全部计入累计工作年限。
2.绩效报酬。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社区工作者,每人绩效800元/月,每个等级绩效差距不少于200元,不合格不发放绩效。
3.年终绩效考核。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社区工作者,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被评为“合格”一次性奖励1200元/人、被评为“基本称职”不奖励、“不合格”不计算当年工作年限。
(二)居民小组长(小网格长)补贴
居民小组长(小网格长)补贴参照村民小组长实行误工补贴制度,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执行,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按照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以奖代补发放。
(三)下属委员会负责人误工补贴
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居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老年人福利和儿童发展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经济发展委员会、民兵连、团支部。其居民调解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负责人(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治安保卫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民兵连负责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老年人福利和儿童发展委员会、妇女联合会负责人、团支部负责人(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下属委员会负责人误工补贴按照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以奖代补发放。
三、在岗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关爱机制
(一)在岗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参加“五险”
以镇(街道)为缴纳主体,每年向市级请示专项经费,将在岗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参照企业单位缴纳“五险”。
(二)在岗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关爱补贴
在岗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纳入工会会员,关爱补贴按照《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终止有关待遇
1.本人聘期满,且没有续聘的;
2.本人辞职,受到罢免、撤职处分或因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不能履行社区工作的;
3.本人因涉黄、赌、毒、黑、恶、霸等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利用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社区“两委”干部。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和合格等次
1.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的;
2.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拈轻怕重、患得患失,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
3.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的;
4.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5.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
6.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7.当年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失误的,造成重大影响的;
8.本人辞职,受到罢免、撤职处分或因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
9.本人及家庭成员因涉黄、赌、毒、黑、恶、霸等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0.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等次的。
五、其他要求
(一)本方案中各项经费,由镇(街道)党(工)委核定发放对象及发放标准后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发放。
(二)在岗社区“两委”干部从当选第十一届社区“两委”干部之日起实施本方案,社区工作者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实施本方案。
(三)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凯里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凯里市在岗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岗位报酬等级明细表
附件
凯里市在岗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岗位报酬等级明细表 | ||||||||||
基本报酬等级表 |
岗位系数等级表 | |||||||||
等级 |
累计任职 |
基本岗位 |
等级 |
累计任职 |
基本岗位 |
岗位 等级 |
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 |
正职 |
副职和其它社区工作者 |
基本报酬 |
1级 |
1年 |
2000 |
21级 |
21年 |
2400 |
1级 |
|
|
≦3年 |
1.00 |
2级 |
2年 |
2020 |
22级 |
22年 |
2420 |
2级 |
|
|
4-7年 |
1.02 |
3级 |
3年 |
2040 |
23级 |
23年 |
2440 |
3级 |
|
|
8-11年 |
1.04 |
4级 |
4年 |
2060 |
24级 |
24年 |
2460 |
4级 |
|
≦3年 |
12-15年 |
1.06 |
5级 |
5年 |
2080 |
25级 |
25年 |
2480 |
5级 |
|
4-7年 |
16-19年 |
1.08 |
6级 |
6年 |
2100 |
26级 |
26年 |
2500 |
6级 |
|
8-11年 |
20-23年 |
1.10 |
7级 |
7年 |
2120 |
27级 |
27年 |
2520 |
7级 |
≦3年 |
12-15年 |
24-27年 |
1.12 |
8级 |
8年 |
2140 |
28级 |
28年 |
2540 |
8级 |
4-7年 |
16-19年 |
28-31年 |
1.14 |
9级 |
9年 |
2160 |
29级 |
29年 |
2560 |
9级 |
8-11年 |
20-23年 |
32-35年 |
1.16 |
10级 |
10年 |
2180 |
30级 |
30年 |
2580 |
10级 |
12-15年 |
24-27年 |
36-39年 |
1.18 |
11级 |
11年 |
2200 |
31级 |
31年 |
2600 |
11级 |
16-19年 |
28-31年 |
≧40年 |
1.20 |
12级 |
12年 |
2220 |
32级 |
32年 |
2620 |
12级 |
20-23年 |
32-35年 |
|
1.22 |
13级 |
13年 |
2240 |
33级 |
33年 |
2640 |
13级 |
24-27年 |
36-39年 |
|
1.24 |
14级 |
14年 |
2260 |
34级 |
34年 |
2660 |
14级 |
28-31年 |
≧40年 |
|
1.26 |
15级 |
15年 |
2280 |
35级 |
35年 |
2680 |
15级 |
32-35年 |
|
|
1.28 |
16级 |
16年 |
2300 |
36级 |
36年 |
2700 |
16级 |
36-39年 |
|
|
1.30 |
17级 |
17年 |
2320 |
37级 |
37年 |
2720 |
17级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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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18级 |
18年 |
2340 |
38级 |
38年 |
2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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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级 |
19年 |
2360 |
39级 |
39年 |
2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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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级 |
20年 |
2380 |
40级 |
40年 |
2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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