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564906 信息分类 政府公文
发文机构 凯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21
文号 凯府办函〔2024〕7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巩固提升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巩固提升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4-03-22 15:30


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凯里市巩固提升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1

凯里市巩固提升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方案

20238月,交通运输部命名凯里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高标准完成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复审等工作,做好创建成功的后半篇文章,促进凯里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23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引导市民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推进新时代公共交通低碳、绿色发展,加快完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二、发展原则及目标

(一)发展原则。

1.提高定位,示范引领。贯彻交通强国建设要求,加大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功的基础上,打造功能更优、品质更高、具有苗侗民族特色的示范城市,引领黔东南州公交一体化发展。

2.增进融合,协同推进。以州府所在地的区位优势,发挥龙头作用,增强州内不同区域、不同运输方式系统协同功能,促进区域布局优化与整体效率提升。

3.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绿色出行体验为主题,营造以人为本的公共交通服务环境,为市民提供多层次、差异化、人性化的便捷、舒适出行服务。

4.科技驱动,创新升级。推进公交数智融合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公共交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5.强化治理,精细管理。强化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理念,盘活城市发展空间、土地等资源,引导市民优先公交出行,引导城市集约利用土地、节约能源,改善出行环境,形成协同高效的公共交通综合治理体系。

(二)总体目标。

努力打造与凯里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公共交通体系。通过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带动全州经济社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全国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州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作用。其具体目标如下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目标值

1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60

2

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

≥75

3

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

100

4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

标台万人

≥12

5

公共汽电车正点率

≥85

6

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

平均运营时速

公里小时

≥20(原18

7

早晚高峰公共汽电车平均拥挤度

≤90

8

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

≥85

9

公共汽电车进场率

100

10

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率

≥10(原5

11

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

100

12

公共汽电车责任事故死亡率

百万车公里

≤0.05

13

轨道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百万车公里

——

14

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率

≥35

15

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制度及到位率

100

16

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

——

≥75(原35

17

公共交通一卡通跨省市互联互通

——

进一步完善

18

城市智能公交系统运行情况

——

进一步完善

19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

和实施情况

——

实施并完善

20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情况

——

实施

21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

≥57

22

公共交通人均日出行次数

≥0.5

23

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2

24

公共汽电车平均车龄

≤5

25

公共交通投诉处理完结率

100

26

公共汽电车车均场站面积

平方米标台

≥200

27

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

≥20

28

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

≥15

29

公共交通职工收入水平

≥100

30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配套政策制定情况

——

实现并完善

31

全域公共交通来车预报比率

10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加快推进公共交通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力争城东绿色公共交通综合体项目于2025年前建成投入运营,其他公交客运枢纽项目正常运行。

牵头部门:凯盛国资集团公司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白果井街道办事处、市公交公司

2.加快推进城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成网建设,提升城市公交运行速度和正点率。推进公交专用道(二期)建设,提高专用道设置比例,规范施划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强化公交专用道监管,优化信号控制,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鼓励公交车配备交通违法取证记录终端,加大处罚违法占用专用道行为,并加大专用道宣传力度,提升使用效率。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交警大队、市公交公司

3.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积极推动城市道路网建设,完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的城市路网,满足公共交通出行条件。

牵头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4.制定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政策文件,保障公交车辆购置、充电站和充电桩、停保场建设等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将其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交公司

5.合理设置公交停靠站,在新建和扩建的道路上建设公交港湾式停靠站达100%,提升公共出行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交公司

6.加大公交停保场、公交首末站建设力度,在凯里城区人流集中区域设置新增公交场站或公交停保场。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交公司

7.强化规划引领,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统筹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需求,结合实际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且公交枢纽部分区域采用摘牌方式实现商业用地,用于综合性开发,产生收益用于弥补公共交通运营亏损。在大型交通枢纽附近规划停车场用地,对驻车换乘公共交通实施停车优惠,引导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中心区域。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交公司

(二)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提升市民幸福感。

根据《凯里麻江城市慢行交通规划》《凯里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等规划文件,持续改善慢行环境,加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完善凯里市慢行系统。

牵头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市公交公司

(三)完善无障碍出行环境,推进适老化改造。

1.完善公交站台服务设施,提供候车亭、座位等,改善候车环境,推动公交站台适老化建设改造,逐步推进适老化交通出行;规范公交站点盲道设置,2024年完成中心城区盲道改造100%,且新建改建公交站台严格执行适老化出行要求;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便利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

牵头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公司

2.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购入公交车辆,优选适老化公交车型或优化改造车辆,满足适老化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公交公司

3.推动公交站台导乘系统建设改造,完善公交车到站信息播报功能。2024年凯里市中心城区新增公交电子站牌50%以上。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交公司

(四)持续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1.根据居民出行需求,持续优化公交线网,科学、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开通快速公交、微循环公交等。鼓励公交企业开通城乡公交线和特色公交线,推进具备条件的公交线路向周边村、镇延伸,解决群众出行问题。支持公交企业探索开通定制客运、高铁直通车、景区直通车、乡村就学车、支农赶集车等多样化出行方式,丰富服务品种,以满足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市公交公司

2.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旅游公交,并同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2024年凯里市周边景区开通相关旅游公交线路。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局、市交警大队、市公交公司

3.根据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定期开展公交线网优化评估,及时掌握公交线网运行情况并进一步完善。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交警大队、市公交公司

(五)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增强运营保障能力

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和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公共交通应急管理与全市应急管理体系衔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体系,深化公共交通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城市应急管理机制,纳入城市管理统筹,提升公共交通重点领域的应急保障能力。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警大队、市公交公司

(六)健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公交发展。

1.将城市公共交通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根据现有政策按规定统筹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和改造,以及新能源车辆购置和运营、信息化建设、适老化改造等。鼓励金融机构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贷款简化审批程序,降低贷款利率。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强化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资金保障。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凯盛国资集团公司、市公交公司

2.在财政、土地保障等方面制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补贴政策,支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凯盛国资集团公司、市公交公司

3.2024年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凯里市公共交通成本规制等有关政策,并每年将补贴补偿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在落实法定优惠乘车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乘车优惠方式和群体范围。完善票价制定和调节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公司

4.推进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科学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停保场等,并支持在优先保障场站交通服务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进行综合开发。对于存量公交场站,支持原土地利用场站内闲置设置开展社会化商业服务,新增场站配套一定附属商业设施,将配套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并纳入土地供应规划条件。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和收益反哺机制,将场站综合开发收益统筹用于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弥补运营亏损。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凯盛国资集团公司、市公交公司

5.发挥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场站、设施等资源及客流集中优势,鼓励企业拓展车辆驾驶、停保维修、驾驶培训、公务用车服务、商品交易、停车场等业务。建设车辆充电配套设施,支持公交车充电设施向社会充电拓展,公交场站充电设施适度向社会车辆开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拓展业务所得收益用于弥补主业亏损,增强企业造血功能,促进公共交通企业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凯盛国资集团公司、市公交公司

(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公交绿色发展

凯里市新投放公交车原则上均为新能源车辆,并同步配套建设车辆充电等设施,保障车辆供电和运营需求。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警大队、市公交公司

(八)推行“公交+”服务体系,寻求发展途径

积极推动支持公交综合枢纽站利用人力、运力和土地资源,开展公交物流”“公交配送”“公交电商”“公交充电服务和社会化车辆维保等社会化服务,着力提升资源收益,用于弥补主营业务亏损。2024年制定出台公交+”服务体系等政策文件。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警大队、市公交公司

(九)推动公交信息化升级,提升公交出行的便捷度。

1.持续推进公交智能化发展,拓展支付结算方式,推进实体卡与移动支付的一卡通深度融合。进一步升级公交微信乘车小程序应用,通过升级小程序实现线上充值实体IC卡,开放实体卡业务线上办理业务,拓展火车票、机票、酒店等旅游产品预订服务。通过数智化将公交出行服务平台延伸为综合出行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出行的查询办理需求。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交公司

2.提升公交车IC卡收费管理系统及刷卡终端设备服务能力及硬件性能,对全市整体公交车IC卡刷卡终端设备进行更换,同时新增乘客身份证刷卡功能(自动识别老年卡等特殊卡种)。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交公司

(十)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车辆运行安全性。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线路运行情况及充电设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公交公司

2.提高技术安全监管能力。在公交车内安全视频监控和在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应用监控报警系统和主动安全信息系统等。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公交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凯里市巩固提升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水平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工作方案进行年度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任务实施落实到位、目标顺利完成。

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评价制度,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纳入市政府考核范围,推进形成政府牵头、行业主管、部门支持、企业经营、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部门:市直单位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财政、土地、能源供应保障。

完善相对稳定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投入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基础设施、新能源车辆购置运营、公共交通信息化等方面的支持,完善公共交通运营企业的成本核算与补贴制度。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保障机制和综合开发机制。强化电力供应保障,支撑公共交通能源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凯里供电局城区分局、市郊供电局、市交警大队、市公交公司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拓宽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推动公共交通优先”“绿色出行等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鼓励市民选择公交出行,开展最美公交司机等推选宣传活动,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营造尊重关爱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激发企业做好安全运营和提升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市教育科技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公交公司

(五)加强从业人员保障。

1.保障企业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参加社会保险等法定权利,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公交企业员工工资收入,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驾驶员等随迁子女入学。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科技局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公交公司

2.鼓励城市公交企业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及心理健康辅导,完善休息场所等,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公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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