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739616 | 信息分类 | 政府公文 |
发文机构 | 凯里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文号 | 凯府办发〔2024〕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信息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中心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
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凯里市中心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划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凯里市中心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划定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函》(黔环函〔2023〕10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元节期间祭祀安全文明管理,加强引导居民文明祭祀,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祭祀焚烧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法依规划定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域,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协调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祭祀焚烧行为,强化禁止祭祀焚烧区巡查管控,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良好、安全、宜居的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引导居民文明祭祀,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在城区下风向开阔地带设置科学、安全、合规、方便可达的集中焚烧区域。
二、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域及时间
(一)禁止焚烧区域
1.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绿地、公园、广场、车站及其他公共场所等禁燃区随意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品,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
2.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如油库、加油加气站、燃气供气站、化工企业等);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和敬老院围墙以内(如黔东南州中医院、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凯里学院、凯里一中、凯里市中心福利院、黔东南州儿童福利院等);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如万寿宫,甘囊香芦笙堂碑位,孙应鳌墓、祠,麻江黔贵明清驿道等);
8.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管控需要的禁烧区域,原则上为行政中心周边1公里范围及凯里学院周边1公里范围。
(二)管控时间
中元节期间(每年农历七月十三至七月十五)。
(三)便民集中焚烧点
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由各街道办事处统筹辖区社区、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划定集中焚烧点进行文明、清洁、安全祭祀,待焚烧的祭祀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市直部门和单位、街道办事处、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社区、村(居)委会要切实提高认识,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划定和文明祭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中元节在禁止祭祀焚烧区域禁燃香蜡纸烛工作。
(二)广泛动员宣传,倡树移风易俗新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并结合短信、微信温馨提示等,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引导广大居民群众自觉移风易俗。
(三)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疏堵结合引导。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在社区、村(居)区域内合理划定祭祀区域,尽量避开主干道路口合理设置祭祀点位,设置祭祀容器,引导市民到规定地点进行规范祭祀活动。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公祭悼念等现代文明的祭奠方式。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于每年中元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开展情况、图片、简报等资料,反馈至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积极复制推广,形成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