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959034 | 信息分类 | 政府公文 |
发文机构 | 凯里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5-15 |
文号 | 凯府办函〔2024〕1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信息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2024年全面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工作方案的通知 |
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凯里市2024年全面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凯里市2024年全面夯实社会保障基础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工作要求,全力抓好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全面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决策部署,围绕做好社会救助、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进全民参保、强化“两病”医保待遇等方面,全面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6%、12%。
1.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着力解决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覆盖面不宽、对象不够精准、审核审批周期长等问题,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提高救助对象的准确度,缩短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时间,维护社会救助的公正性,实现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做到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的合理有效分离,扩大镇(街道)审批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增强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总目标,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扩围增效,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城乡低保标准继续分区域划档次分别提高6%、12%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二)持续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做好鳏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结对帮扶关爱。
1.老年人关爱服务。
(1)按照贵州省养老云平台应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对象名单,每月至少为社区内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80岁以上的高龄独居老年人等对象提供1次或以上探访关爱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持续做好我市高龄老年人补贴发放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完成大十字街道和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质改造。依托大十字街道和谐社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改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及助餐等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局,大十字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4)新建洗马河街道振华社区、西门街道清江社区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在洗马河街道振华社区、西门街道清江社区选址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就近就便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及助餐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局,洗马河街道办事处、西门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5)完成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为重点,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一是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未保工作人员做好教育留守儿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二是督促签订委托责任书。对于未成年人父母外出务工的,各镇(街道)要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委托监护责任,并要求父母外出务工期间与未成年子女、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给予未成年子女亲情关爱。(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加强排查,落实包保机制。一是采取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入户走访、随访等方式,利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时动态掌握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基本信息,督促做好关爱帮扶、救助政策和监护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二是建立包保联系机制。各镇(街道)明确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学校教师联系一名留守儿童,并建立包保台账和一户一档,及时掌握儿童家庭情况和实际困难,开展儿童关爱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聚焦儿童关爱阵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村(社区)“儿童之家”阵地作用,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稳固的学习生活场所,搭建与家长、监护人交流的互动平台,将对儿童的关爱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鼓励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挥社工队伍作用,利用专业社工力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进一步强化监护指导,开展调查评估、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新建“儿童之家”项目,筑牢儿童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持续推进全民参保。
重点关注特殊人群参保率,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生、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村级联动的工作机制,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方式加大宣传动员,积极探索有效提高参保率的筹资工作措施,巩固参保覆盖率,确保在省州规定时限内,基本医保参保任务完成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强化“两病”医保待遇。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加强慢特病政策宣传,强化工作落实,优化结算业务服务保障,均衡医疗救助待遇标准,执行州级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持续稳定扩大和提高参保人员保障待遇水平,确保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达75%左右。(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及工作职责
为更好提升社会保障基础工作质量,成立凯里市全面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班 长:杨 波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班长: 王 柯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蒋云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教育局局长
吴宜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周益民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川华 黔东南高新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吴 傲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 力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潘元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志民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蒋 蕾 市民政局局长
罗先桂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母先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 建 市财政局局长
傅 勇 市公安局政委
张 波 市统计局局长
杨启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鸿亮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阳 欣 市司法局局长
王 波 市税务局局长
杨成辉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潘凤发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杨东平 州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杨德华 黔东南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周承荣 黔东南高新区税务局局长
龙雪琴 黔东南高新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刘梅丽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主任
杨柏菲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谢入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春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家兵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张 琴 市医保促进中心主任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由蒋蕾、罗先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春涛、张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将各项社会保障基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牵头推进全市社会保障基础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强化组织实施,细化措施,压茬推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完成。
(二)加强要素支撑。市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细化项目实施内容,在规划制定、用地保障、财政投入等方面全面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推动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精准高效落实。
(三)加强统筹调度。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要围绕工作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每月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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