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76140 | 信息分类 | 政府公文 |
| 发文机构 | 凯里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6-01-26 |
| 文号 | 凯府告〔2026〕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信息名称 | 市人民政府关于G653凯里旁海至凯里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 | ||
为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开展G653凯里旁海至凯里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G653凯里旁海至凯里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征收范围为旁海镇香河村、清江村、大溪村、和谐新村、翁项新村、旧寨村、旁海村、水珠村、翁省村,白果井街道新岩村,征收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
G653凯里旁海至凯里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总面积46.5260公顷,农用地42.8690公顷(耕地17.2340公顷〈水田6.1967公顷,旱地11.0373公顷〉、园地1.0644公顷、林地18.5708公顷、草地0.3387公顷,其他农用地5.6611公顷),建设用地2.7253公顷,未利用地0.9317公顷。
三、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四、预征地补偿方式和标准
该项目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黔东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3〕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凯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新的青苗、果园和用材林苗木补偿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凯府发〔2018〕7号)文件执行。共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0%为安置补助,40%为土地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耕地55715元/亩、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44572元/亩、建设用地52930元/亩、未利用地16714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按当季该作物实际产值及凯府发〔2018〕7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的方式进行。编制被征地农户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并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审核意见书。
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
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征地实施单位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