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514018 | 信息分类 | 政府公文 |
| 发文机构 | 凯里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 文号 | 凯府发〔2026〕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信息名称 | 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黔府发〔2024〕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黔府发〔2025〕9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1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任务已完成不需要继续存续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1.凯里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凯里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2026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凯里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
1 |
凯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内活禽交易屠宰管理的通告 |
凯府告〔2020〕5号 |
凯里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
1 |
凯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凯府告〔2020〕11号 |
|
2 |
凯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凯府告〔2013〕26号 |
|
3 |
凯里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凯府告〔2015〕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