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770744 信息分类 政府公文
发文机构 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7-10
文号 ‍凯府办函〔2026〕8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7-10 17:2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

《凯里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6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凯里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70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作物产能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14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省、州惠民惠农补贴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凯里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黔财农〔2025〕170号文件下达我市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50万元、黔财农〔2026〕14号文件下达我市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2万元(不含工作经费),共计1572万元。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2.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二是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三是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四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五是抛荒一年(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六是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等。

3.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含工作经费)总量,补贴面积严格核减林地、抛荒地等上述不予补贴情形后进行综合测算。经村级核实公示,镇(街道)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综合测算。各镇(街道)上报2026年正在耕种的确权耕地面积总计294323.86亩,种植油菜(以2026年为收获季)的耕地面积总计19942.36亩。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的部署要求,按照同一地块只补一次的原则,对于种植油菜(以2026年为收获季)的耕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亩增加15元。2026年下达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计1572万元,减去种植油菜的耕地补贴需追加的补贴资金299135.4元后,剩余15420864.6元用于测算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经计算补贴资金发放标准为52.39元/亩,结余1237.42元。

4.补贴程序。

(1)发放数据核实公示。市级组织乡村两级严格核实核减不予补贴情形。村级组织全面核实,可推选村民代表全程参加核实,由核实人员签字确认后,在村、组公示栏、微信群等处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核减面积、补贴面积,特别是种植油菜的面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道)。镇(街道)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结合所掌握的耕地征、占用及退耕还林情况等,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补贴面积等情况开展实地复核和汇总,并进行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上报数据(尤其是异常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和认定。

(2)资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向市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市财政局及时组织发放补贴。确保资金在2026年7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

黔财农〔2026〕14号文件下达我市工作经费3.3万元,按户均0.44元标准发放给各镇(街道),用于办公耗材、人员培训和会议核定补贴对象信息、政策宣传、监督检查及公开公示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工作经费不得用于办公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公务车修洗和保养、危房改造、创文经费、偿还债务、发放津补贴等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无关的支出。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注销登记、承包数据管理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加强复核督查,做好基础数据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各级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应组织开展基层干部培训,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册、网络等媒介发布补贴政策信息,做到家喻户晓。镇、村应设置工作咨询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农户的咨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明确信访问题责任人,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四)强化督促检查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要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充分利用林权等信息数据,认真进行比对复核和抽查,重点抽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与农户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公开,补贴程序是否完善,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

主办: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80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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