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凯里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凯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kaili.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22n_5932849/)。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行政中心C座502室;邮编:556000;电话:0855-80657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凯里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报刊年鉴等形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加强政策解读,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为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凯里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指导文件,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细化工作流程,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二是提升政策解读及时性、多样性。全年发布政策解读24件,推动重大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公开,增进企业和群众对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运用,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三是推进重点信息公开。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借助新媒体平台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期刊等平台,提高新媒体网络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2022年,按时完成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文件、年度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类渠道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大决策、政务要闻、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13002条,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45条,在“凯里市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04条,编发《凯里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登记、转办、答复、归档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及时高效。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上一年度结转受理0件,其中60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件结转2023年办结;本年度收到的依申请件全部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制定《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管理规范,持续规范政府信息从拟文到制作、公开、存档的全过程管理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二是按照“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管理,通过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优化政府信息分类,围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有序发布各类信息,集中发布政府公文42件。
(四)平台建设。一是完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按照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升级全市48家单位政务公开专题页面,指导做好专栏、目录及各部门、各镇(街道)子页面的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和动态更新等工作。二是开拓思路完善服务功能。围绕企业、群众需求,提取政策信息、常见办事事项系统查询等核心服务要素,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重点结合我市“强州府”五年行动工作全新设计“走进凯里”专题页面,新设置重点专题专栏17个,全方位展示我市“五新凯里”建设工作。三是积极完善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下综合平台建设,有效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和便捷度。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社会评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展政策制定意见征集11次,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及时通报整改。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追责情况。三是制定印发《凯里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提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市服务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4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287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3111 | ||
行政强制 |
855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77.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6 |
7 |
0 |
0 |
7 |
1 |
6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2 |
0 |
0 |
1 |
1 |
2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3 |
0 |
0 |
4 |
0 |
2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2 |
0 |
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6 |
6 |
0 |
0 |
7 |
1 |
6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1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创新发展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四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仍有距离,以新闻宣传代替信息公开的情况仍然存在,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加大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等密切关系民生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含金量”,做到群众需求是什么,我们重点公开什么。二是坚持规范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优化政务服务,拓展政民互动交流途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市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主办: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行政中心C座 联系电话:0855-8065700
备案号:黔ICP备16008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