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十字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推动街道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复群众来访来信,及时更新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所有公开信息有关责任人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为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大十字街道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告栏、宣传手册、宣传单、会议、电子LED屏等多种渠道公开。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十字街道发布信息共1264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凯里市大十字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5条,工作动态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政策文件4条,法定主动公开4条,制度公开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大十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能够做到及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但跟建设阳光型政府的要求和满足群众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发挥便民作用,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信息公开广泛性有待加强,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联动多部门配合相对薄弱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落实,进一步梳理机关以及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加强部门联动,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内容,创新公开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公众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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