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薪酬管理,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我市实际,我办起草了《凯里市人民政府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二、起草依据
《凯里市人民政府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在体系结构上分为四章、共二十条。第一章为总则,共三条,规定了制定该办法的目的、适用对象——“企业负责人”的范围以及原则。第二章为薪酬确定,共四条,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的构成标准、核发要求、增幅限制等。第三章为薪酬管理,共九条,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的动态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第四章为附则,共四条,规定企业市场化聘用高管人员的考核办法及薪酬方案另行核准以及该办法的解释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