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黔府办发〔2018〕26号)、《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建建字〔2018〕60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凯府办函〔2019〕100号)及《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一步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做好凯里市扬尘治理工作,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凯里市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黔东南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四、工作任务
(一)施工工地。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房屋拆除工地开展巡查,土石方施工工地日检查率达100%,凡达不到绿色文明施工及防尘工作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停工整治。
(二)道路扬尘。严控重点区域道路扬尘污染。重点区域道路清扫、洒水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低温天气除外),在重点时段实施雾炮作业,喷雾防尘作业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合理控制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作业车速,确保清扫保洁效果,做好城市主次干道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三)露天渣土和物料堆场。加强露天渣土、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加大对工业物料堆场、工地物料堆场和露天渣土堆场的巡查力度,重点区域日检查率达100%,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治。
(四)砂石土矿山。对重点区域砂石土矿山进行检查,对非法开采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砂石土矿山开采企业未采取降尘措施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五)来料加工企业。对中心城区内砂石来料加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区域日检查率达100%,对非法砂石来料加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的加工行为,一律依法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