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力传导到一线。成立森防督导工作组对各镇(街道)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层层压实工作职责,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脱节。同时,森林防灭火系统全员上岗,生态护林员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卡点巡护打卡,坚决守好森林防灭火“最后一百米”。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组60余个380余人次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全市共有生态护林员680名,激活森林防火卡点228个,严格落实巡护打卡。
二是隐患排查到一线。坚持“预防为主”方针,以“林长制”为载体,突出“网格化”管理手段,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摸排登记林区火灾隐患,集中清理林缘可燃物,切实消除盲区死角;扎实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加强源头管控。截至目前,共排查整改隐患23处,完成林区可燃物清杂120余公里,制止违规用火行为58次。
三是队伍演训到一线。派出工作指导小组深入各镇(街道),推动基层防火队伍业务培训工作,通过“演”“训”结合,强化基层队伍森林防灭火理论知识、火场指挥、火场救援、紧急避险、机具实操技能。积极筹划市、镇(街道)、村联合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预案可操作性,提升队伍应急处突和实战应变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专题讲座、联合演练等50余场次,培训人员1900余人次。
四是装备强化到一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基层扑救装备,强化全市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能力。截至目前,新建成森林防火营房及物资装备库1栋,消防水池8个,防火瞭望塔3座,向镇(街道)调配森林火灾扑救装备200余套件。